• 索 引 号:QZ08111-0100-2024-00006
    • 备注/文号:惠住建〔2024〕108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04
    关于2024年度第一季度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报
    时间:2024-06-04 16:25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有关股室(站):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季度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惠住建〔2024〕 号),局建设股、建筑业股、质安站相关人员,并邀请专家成立综合执法检查小组,于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开展2024年度第一季度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采取查阅工作台账、现场座谈交流和随机抽查项目相结合方式,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4个项目(其中:施工单位资质等级为二级的共2个,为三级的共2个),抽测受力构件及梁柱、墙节点混凝土强度15个,抽检材料2组,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发出记分通知书4份,对本次涉及相关责任主体动态记分共301.6分,检查结果表明,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均能遵守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在本次第一季度综合执法检查中,                          项目的实体工程质量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方面表现良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仍有项目存在管理班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未按规定履职、质量常见问题仍然存在,且部分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均未真正落实到位。

    (一)建筑市场方面

    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的工人考勤率、管理人员考勤率偏低;二是个别项目未编制工人工资发放台账,个别项目存在考勤及工资表未按要求公示;三是个别项目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

    (二)施工安全方面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个别项目存在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现象。

    2.施工安全隐患亟待引起重视。一是部分项目扣件扭力矩经抽查达不到规定扭力要求;二是个别项目脚手架、卸料平台、安全通道等搭设不规范,剪刀撑、扫地杆、连墙件等扣件缺失;三是部分项目“三宝四口”防护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有待加强;四是部分项目施工用电不规范,未按规范配备漏保、末级箱;五是个别项目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在楼层内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六是个别项目立杆、立柱悬空;3.文明施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项目主要道路未硬化,现场未配齐防尘设施。

    (三)工程质量方面

    1.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填充墙构造柱未通长布置;二是个别项目砼修补记录缺失;三是个别项目的混凝土观感较差,存在严重砼质量缺陷未修补;

    (四)其他方面

    1.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部分项目起重机械用电不规范,配电箱无重复接地;二是部分项目钢丝绳存在松动现象;三是个别项目存在限位器、机械锁等设备失效;四是个别项目塔吊附墙斜度过大;五是个别项目施工电梯后背轮间隙过大,制动板螺栓松动;六是个别项目未按要求配备施工电梯开机人员。

    2.闽政通安全检查系统自查情况。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于闽政通APP“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系统”,施工企业和项目有关负责人,根据操作手册开设用户、开展带队检查、全面应用系统的工作落实情况不佳等。

    三、处理意见

    责令整改。各受检项目责任主体要严格根据检查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检查,限期逐项整改,并及时反馈。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项目将严肃处理,各受检项目问题清单详见附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从严规范实名制管理。我局要全面推进贯彻落实实名制管理,督促各在建项目将关键岗位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参与实名制考勤,全面落实关键人员的履职、工人、管理人员考勤打卡率,加强门禁系统管理;重点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项目部每月自查、企业每季度自查),安全生产关键人员名单上墙公示、人员挂牌上岗、佩戴明显标识制度落实情况;

    (二)扎实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控。一是要从严落实关键责任人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名单上墙公示、人员挂牌上岗、佩戴明显标识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关键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二是抓好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进一步强化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督。三是要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要持续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工棚和临时设施等重大危险源使用安全情况。四是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违法违规施工作业情况。重点检查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着力提升工地文明施工。要以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为契机,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加强内控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各在建项目要根据《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惠安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通过建立“三张清单”、“安全风险等级四项监管”,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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