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1-01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惠住建〔2025〕109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7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科技与设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惠住建〔2025〕84号)要求,2025年7月9日至7月10日,我局组织专家对全县范围内在建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进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执行现行绿色建筑(含节能)、无障碍标准情况,执行各专项设计要求的情况,执行消防设计要求的情况,企业市场行为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组织专家对全县6个项目进行检查,涉及勘察单位4家、设计单位5家、审查机构5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本次检查受检单位基本能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需的勘察设计文件和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勘察专业。部分勘察项目内业资料不完整,野外记录不完整,描述不规范,字迹潦草,存在涂改;勘察报告中岩土层特征描述不规范,依据的部分规范未更新,报告部分内容前后分析评价不一致存在矛盾,水样和腐蚀性分析土样数量不满足分层取样和评价的要求,基坑(槽)评价不合理或可实施性差,建议的施工方案未提供相应参数或提供的参数不合理,校审不严,勘察成果签章不规范。
(二)建筑专业。个别项目对《泉州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计导则》(试行)执行不到位;装修构造做法中的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未标注齐全、构造做法部分部位缺漏;部分项目对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及定位尺寸标注不齐全,宿舍和公寓的人员集散场地标注不到位;窗台排水及窗楣滴水采用设计说明,大样图表达不到位;部分项目无障碍宿舍总平及平面未见无障碍上客、落客区,未考虑男女分设;个别项目室内外高差未见标注,未考虑无障碍设计及防止室外雨水侵入室内的措施。项目设计校对、审核不到位,存在不满足标准规范或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三)结构专业。部分结构计算荷载不足,结构构件轴压比、配筋或构造不满足规范要求;高层剪力墙结构缺少柱墙偏拉验算;个别大开洞结构(如食堂等)及大悬挑结构,未对相关构件进行加强措施;个别钢结构项目未提供完整的结构计算书,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未见沉降变形验算;框架剪力墙结构项目,连梁跨高比不小于5且按框架梁设计时,梁抗震等级取框架柱抗震等级,低于梁所连接的剪力墙抗震等级;个别项目超长,未见温度应力计算或采取必要加强措施;柱加固采用加大截面法设计时,柱新增外箍与既有柱连接做法不明确;结构设计说明中未见抗浮工程设计等级,抗浮水位及抗浮稳定安全系数等要求。
(四)给排水专业。部分项目设计未对不同楼层的消防给水管材管壁厚度做出明确说明;水泵吸水管过滤器未明确采用顶平式或筒形过滤器,吸水管向下返弯会产生气囊;屋面外露的流量开关未设防雨淋措施;部分项目垃圾间、室外垃圾堆点冲洗给水龙头从生活给水系统管网接出未设防倒流污染措施;室外充电非机动车位区域未设建筑灭火器;室内灭火器布置保护距离与总说明中建筑灭火器危险等级不一致;室外消防采用市政给水直供环网管径不足。
(五)电气专业。部分项目地下室水泵房等潮湿场所采用的金属导管壁厚度不符合要求,明敷金属导管、电缆桥架,未采取防潮防腐措施;消防水泵控制柜系统图未明确机械应急启动控制方式,其主回路及控制回路做法未明确;个别项目防排烟机房照明由机房内单回路供电的风机控制箱直接引至,未由其所在防火分区消防双电源末端互投电源箱供电;部分项目消防配电线路与非消防配电线路同一竖井敷设未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消防风机出线端回路、消防电梯的出线端回路及防火卷帘门出现回路均未设置消防电源监控;室外场所、潮湿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灯防护等级未满足规范要求。
(六)暖通专业。部分项目设计依据不明确、不完整,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版本错误;部分项目防烟分区的面积未明确为建筑面积,采用净面积计算所需排烟量或自然排烟窗面积均会偏小;净高大于3米的区域,挡烟垂壁下边缘的高度高于防烟分区的设计清晰高度,储烟仓不完整;个别项目出现平面图防排烟设计参数指标不完整或错误的情况,无窗设备用房未设通风措施,人防地下室预埋管件标注错误,人防物资库排风措施不当。
三、工作要求
(一)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建设单位督促勘察、设计单位逐条进行整改,对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条文的,整改完善后重新报施工图审查,并在限期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我局。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对整改完善后的施工图纸内容与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三)勘察、设计单位应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剖析学习、举一反三,加强施工图校审,提高设计质量。
(四)对承揽我县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行为,加强政策性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审查。对资料不全、深度不够、存在违反规范要求的勘察设计项目,不得出具审查合格报告。
附件:2025年下半年惠安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抽检项目问题清单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