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惠国土调查办〔2022〕1号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泉州市惠安县(含泉州台商投资区)“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和优于0.2米分辨率的数字正射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拓展市级常态化预检模式,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多,6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9.1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7307.40公顷(259611.00亩),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和一年三熟制地区。其中,水田3571.59公顷(53573.85亩),占20.63%;水浇地2571.27公顷(38569.05亩),占14.86%;旱地11164.54公顷(167468.10亩),占64.51%。耕地主要分布在辋川镇和涂寨镇,分别占全县耕地的13.06%和11.1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746.61公顷(131199.15亩),占全县耕地的50.5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203.71公顷(93055.65亩),占35.8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258.15公顷(33872.25亩),占13.0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8.98公顷(1334.70亩),占0.5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95公顷(149.25亩),占0.06%。
(二)种植园用地2375.23公顷(35628.45亩)。其中,果园2294.37公顷(34415.55亩),占96.60%;茶园18.55公顷(278.25亩),占0.78%;其他园地62.31公顷(934.65亩),占2.62%。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紫山镇,占全县种植园用地的56.6%。
(三)林地18449.64公顷(276744.60亩)。其中,乔木林地16196.21公顷(242943.15亩),占87.79%;竹林地1.72公顷(25.80亩),占0.01%;灌木林地187.22公顷(2808.3亩),占1.01%;其他林地2064.49公顷(30967.35亩),占11.19%。全县林地均分布在年降水量800mm(含800mm)以上地区。林地主要分布在紫山镇,占全县林地的26.58%。
(四)草地1411.39公顷(21170.85亩),均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东桥镇,占全县草地的48.66%。
(五)湿地6605.00公顷(99075.00亩)。其中沿海滩涂6318.95公顷(94784.25亩),占95.67%;内陆滩涂27.39公顷(410.85亩),占0.41%;红树林地258.66公顷(3879.90亩),占3.92%。湿地主要分布在东桥镇、张坂镇,占全县湿地的40.3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553.29公顷(323299.3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5964.88公顷(89473.20亩),占27.68%;村庄用地14198.67公顷(212980.05亩),占65.88%;采矿用地663.60公顷(9954.00亩),占3.0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26.14公顷(10892.10亩),占3.37%。
(七)交通运输用地3664.27公顷(54964.05亩)。其中,铁路用地245.41公顷(3681.15亩),占6.70%;公路用地2569.31公顷(38539.65亩),占70.12%;农村道路706.23公顷(10593.45亩),占19.27%;港口码头用地141.77公顷(2126.55亩),占3.87%;管道运输用地1.55公顷(23.25亩),占0.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588.30公顷(83824.50亩)。其中,河流水面1133.81公顷(17007.15亩),占20.29%;水库水面233.48公顷(3502.20亩),占4.18%;坑塘水面3540.86公顷(53112.90亩),占63.36%;沟渠428.14公顷(6422.10亩),占7.66%;水工建筑用地252.01公顷(3780.15亩),占4.51%。东桥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36.2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以上统计数据均包含泉州台商投资区,其中亩单位数值和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惠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代章) 惠安县统计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