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县国土资源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国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县螺城镇建设南路425号,邮编:362100,电话:87332638,电子邮箱:hagtbgs@163.com)。
一、 概述
(一)构建设情况
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协调、监督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股室(单位)负责确定、制作、更新、审查、发布本股室(单位)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股室(单位)的执法依据及相关信息,办理申请事项和协调确认。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根据要求,我局严格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规范、统一编码、统一管理的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各项行政服务工作,认真编制了《惠安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进行更新、完善。
(三)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制定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时限等,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性、快速、便捷。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培训情况
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信息公开人员参加政府办举办的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经梳理、统计,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为本部门业务管理类信息。
(二)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完成情况
我局通过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正在逐年补录政府信息,逐份扫描、登记、录入,推进全文电子化,2010年底完成信息整理和录入。
(三)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上依托政府办网站公开,并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和减免费用(历年未收取或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历年未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有的股室(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
2、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对应公开的信息偶尔会出现滞后,影响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3、由于没有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录入滞后,目前已着手落实这项工作。
(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教育,提高认识。
2、指定信息公开处理专职人员,确保信息及时对外公开。同时,抓紧做好2003年以来的信息录入和上网公布。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说明
本局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尽快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主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说明
2010年本局生成的依申请信息23条。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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