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山霞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霞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霞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总则
1.目的
为了科学应对森林火灾,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公共利益,把本镇的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镇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措施的落实,具体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处置办法,同时指导各村制定本区域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处置办法。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2.2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结合、资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积极协调本处置办法涉及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处置办法快速有效实施。
1.2.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提高科学扑救水平,切实加强扑火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4平战结合,公众参与。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森林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依法动员和组织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建立和落实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惠安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编制。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森林防灭火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镇成立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1.2森林防火职责
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本镇森林火灾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负责森林火灾现场指挥工作,对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或按规定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时向惠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负责本镇森林火灾信息的统一发布。
2.1.3应急日常工作职责
(1)指导村委会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组织村民委员会、森林(林地、林木)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在高森林火险期间,各村每天上路巡回进山入林进行广播、喇叭宣传,在镇村进山的主要路口悬挂防灭火宣传横幅。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单等形式,把森林防灭火意识渗透到每家每户,从根本上杜绝火灾的发生。
(3)建立健全护林员队伍,划定森林防灭火分片包干责任区,各挂村领导和各村要对森林防灭火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与任务,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开展必要的防灭火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
(4)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制订森林防火村规民约,严格管制野外农事、民俗用火。对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应及时依法处理。
(5)要加强值班制度,设立固定电话,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在火险高发期,挂村干部、各村“两委”干部取消一切休假,并保证通信畅通,以便火警发生时迅速作出反应,并组织人员进行处置,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2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2.2.1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急职责
镇党政办:综合指挥调度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处置,负责后勤各种物资供应。
镇安办:负责组织全镇森林火情形势研判和预警发布;负责组织和协调全镇森林火灾扑救。
镇自然资源所: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负责做好早期火情处理工作。负责提供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所需的林地地图。承担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镇综治办:负责组织火灾现场交通管制,做好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
镇人武部:负责牵头组织调动民兵参与森林火灾的救援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保护受火灾威胁的重要设施、工厂、学校、民居等重要设施安全。
镇卫计办:负责及时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做好应急医疗救治的准备。
2.2.2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
指 挥 长:蔡敦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曹义华 镇党委组织委员、垵固工作片片长
李文彬 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山霞工作片片长
曾招雄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东坑工作片片长
郭 猛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下坑工作片片长
庄盈盈 镇党委秘书、统战委员
庄晓玲 镇政府副镇长
李晓燕 镇政府副镇长
张向阳 镇政府科技副镇长
徐林华 镇司法所所长
陈惠霞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嘉雄 镇一级主任科员
何定斌 镇一级主任科员
张锦土 镇二级主任科员
哈祝阳 镇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朱青山 山霞派出所所长
林成斌 山霞交警中队指导员
房佩琨 山霞卫生院院长
曾广忠 山霞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道东 山霞中心小学校长
陈良彬 山霞中学校长
苏静山 青山中学校长
周书聪 镇安办主任
曾艳芬 镇团委书记、卫计办副主任
李明河 镇民政办负责人
汪建强 镇财政所所长
徐东培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少民 镇综治办副主任
郑 颖 镇人大秘书、旅产办干事
上官思云 镇党政办干事
杨晓东 镇宣传干事
张金莲 镇扶贫办干事
黄建明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干事
陈泽颖 镇自然资源所林业干事
许鸿军 镇水利站干事
张海平 镇人武部干事
曾少波 垵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陈梅阳 鹰园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庄伟杰 前张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陈秋云 新塘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陈文灿 宣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陈伟良 山霞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陈文昌 田墘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杨纪聪 山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陈梅红 后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庄丽珠 大淡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李必昭 东坑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李国庆 下坑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李亚良 青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李淑环 埭透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辛琼花 田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甘冰冰 东莲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2.2.3镇挂村领导及成员
山霞村委会:
领 导:张锦土
成 员:杨剑锋、杜武强
垵固村委会:
领 导:曹义华
成 员:庄锦法、李锦聪
鹰园村委会:
领 导:陈惠霞
成 员:庄伟婷、陈进松
前张村委会:
领导:何定斌
成员:詹二新、林燕芳
新塘村委会:
领 导:徐林华
成 员:曾艳芬、庄鹏煜
宣美村委会:
领导:张向阳
成员:李文炫、罗江虹
田墘村委会:
领 导:庄盈盈
成 员:陈泽颖、林珊
山腰村委会:
领 导:哈祝阳
成 员:张婉卿、吴志辉、黄晓东
后洋村委会:
领 导:曾招雄
成 员:李少民、郑颖
大淡村委会:
领 导:李文彬
成 员:上官思云、胡睿熙、周萍阳
东坑村委会:
领 导:陈剑清
成 员:黄明雄、尤海彬
下坑村委会:
领 导:郭猛
成 员:谢壮志、李翠芬、陈心如
青山村委会:
领 导:黄惠勇
成 员:蔡伟川
埭透村委会:
领 导:李晓燕
成 员:许鸿军、周伟峰
田边村委会:
领 导:王嘉雄
成 员:杨晓东、叶静红
东莲村委会:
领 导:庄晓玲
成 员:周书聪,张海平
3.预测和预警
3.1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
3.1.1人工监测。在重点林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安排专人24小时监测森林火情。发现火情,立即报告。
3.1.2群众举报。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当地村委会、镇政府和镇森防指办报警。镇森防指办向社会公布接警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接警。镇森防指办接警电话:0595-87601508。
3.1.3建立健全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根据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凡初发山火时,当地村委会立即派出人力到达火场,在就近组织灭火队灭火的同时,将情况及时准确报知镇值班室,镇值班室接报后立即向镇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镇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接警电话:0595-87382713。
3.2预警级别及发布
3.2.1预警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IV级预警: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III级预警:森林防火期,全镇50%以上村连续干旱7天以上或出现4、5级高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节假期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
II级预警:森林防火期,全镇70%以上村连续干旱15天以上或出现4、5级高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冷锋过境前2至3天,“清明节”、“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
I级预警:森林防火期,全镇90%以上村连续干旱20天以上或出现4、5级高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
3.2.2预警级别发布:根据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情况和区森防指办提供的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等相关因素,由镇森防指办提出预警级别,经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后发布。
4.应急响应
4.1预警响应
IV级预警响应: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村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或手机24小时开通,应急队伍进入临时状态;各类扑火物资储备到位;各种扑火机械和通讯工具检修完毕,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III级预警响应:在保持IV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森林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II级预警响应:在保持III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到各自联系的森林高火险地区进行督促检查;镇、村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I级预警响应:在保持II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由镇人民政府张贴禁火令或通告,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镇干部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4.2报警响应
4.2.1火灾的处置准备
充分做好火灾的处置准备,合理调配灭火队员是“打早、打小、打了”的关键。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旦接到火情报告,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1)视火情发展情况召集灭火专业人员研究扑火方案,派出前线监控组前往火场协助。
(2)通知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各有关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能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并听候指挥长的指令。
(3)通知镇灭火队在指定地点集结,做好灭火的准备,等候出发,出发前必须明确灭火地点、灭火人数、灭火机具等具体要求。
4.2.2应急处置措施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按起火地点、火场面积、危害程度及灭火情况实行县、镇、片区、村四级应急处置,各施其责,逐级行使职权。
(1)初发山火时,当地村(居)委会第一时间组织人力到场灭火。村交界的山火,邻村应积极组织支援火源村灭火。但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未参加灭火安全培训的人员参加灭火。
(2)当村第一时间无法扑灭的山火(1公顷以下),视火情发展态势,对人员和设施无影响的,由镇片区及时组织人力参加灭火,村(居)委会配合。
(3)火势发展达到一般森林火灾(1公顷以上)或人员和安全设施受到威胁时,由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片区、村配合。
(4)火灾发展到较大森林火灾(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出现以下情况时,由县指挥部统一指挥,镇工作领导小组配合。
①造成人员伤亡仍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②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③在重点森林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④在与邻县(市、区)交界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4.2.3火灾的前线指挥
由镇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长确定前线指挥小组和前线指挥小组总指挥。
4.2.3.1前线指挥小组的职责
(1)了解掌握火情,确定火场准确位置和进军路线;
(2)根据火场灭火需要,全面做好灭火力量的调配;
(3)制定灭火方案,由前线指挥小组的总指挥统一发布命令;
(4)与火场一线保持联系,采取有效对策,实施正确指挥;
(5)向指挥长报告火场情况,执行指挥长有关指示。
4.2.3.2前线指挥小组总指挥的职责
(1)进行灭火队员的编组,下达灭火任务,并保持与各灭火队的正常联系;
(2)掌握火情动态,针对火场不同地,火势蔓延速度及山火强度大小合理部署灭火力量,保护重点部位,选择最佳时机有效、安全灭火;
(3)运用科学灭火对策,切忌蛮干,要确保灭火人员安全。
(4)明火得到有效控制后,要对火场进行全面清理,安排足够人员留守火场,严防火势复燃。
4.2.3.3扑火原则
扑救森林火灾,必须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原则,首先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在扑火力量部署上,工作领导小组要指派熟悉地形、地貌的当地人员,及时巡查火势、火线动态。坚持以政府组建的扑火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群众扑火力量为辅,村委组织的群众非扑火力量为协助;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对于白天未能扑灭的山火,夜间组织扑灭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分组轮流扑灭或远离火场开设隔离带,对夜间扑救又有非常困难的,要保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开辟好防火隔离带,并制定扑救方案,组织足够的力量,在次日凌晨赶到现场开展扑救。
4.2.3.4扑火安全
只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才能采取直接灭火。扑火时绝不迎风扑打火头,按照“中间穿插控制火头、尾随夹击扑打两翼”的战术;扑打上山火时,不得从上山火的火头上方自上而下进入火场,不得在山腰直接拦截或开隔离带拦截上山火。队伍要从火烧迹地进入火场;扑打下山火时,队伍可从没有燃烧的山脚往山上直接进入火场打开缺口,兵分两路扑打;队伍休息时,不要深入到没有燃烧过的山头地段休息,以防被火包围。要在无可燃物或可燃物已充分燃烧的火烧迹地上进行休整,确保人员安全。
4.2.3.5请求增援
在本镇的扑火力量不足以控制森林火灾时,经镇政府批准,由镇工作领导小组向县指挥部提出增援请求。
4.2.3.6后勤保障
(1)镇机关的车辆一律服从扑火调用;
(2)后勤保障组要根据前沿阵地的需要,随时派送矿泉水、面包和药品等物资到现场,特别要送到第一线人员手中,未在现场扑救和路上人员后发,先满足第一线人员。
(3)镇机关的驾驶员、55周岁以上男同志和部分女同志共10人为后勤保障组。
4.2.3.7处置结束
山火扑灭后,前线指挥组对火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经指挥长批准,宣布应急处置结束。但要组织足够的人力清理和看守火场,防止复燃。
4.3灾后处理
4.3.1灾后报告
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灾处置情况总结,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等。
4.3.2火案查处
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县森林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4.3.3吸取经验教训
镇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失火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层级的领导责任。
4.3.4采取预防措施
由镇自然资源所牵头,加强对群众森林防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并组织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燃”。
5综合保障
5.1扑火通信保障
要加强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建设,建立移动手机、无线电等稳定可靠的火场应急通信系统。
5.2扑火力量保障
5.2.1扑火力量的组成
镇、村要建立专业或半专业的森林扑火队伍和群众志愿者扑火队伍,达到基本满足当地森林扑火应急所需要求,当扑救森林火灾需要临时动员社会力量时,由镇森防指办负责。要逐步提高各类森林扑火队伍的装备水平,加强扑火实战培训,提高森林扑火战斗力。
5.2.2扑火力量的调动
森林火灾发生后,需要增援时,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实施增援。调动扑火力量,原则上以县级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在特殊情况下,可视当时火险程度和火灾发展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
5.3扑火物资保障
森林扑火物资供应。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森林扑火应急物资的供应和调度。建立森林扑火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上级规定,储备足够数量的扑火工具和机具。要加强对扑火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以确保森林扑火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5.4扑火资金保障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资金,镇财政予以保障。
5.5宣传
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宣传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增强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提高自觉支持、参与森林扑火的自觉性。
6.附则
6.1办法管理
本处置办法由山霞镇人民政府负责修订,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开始实施。
6.2镇界森林火灾
当镇际边际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组织扑救。
6.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扑火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森林火灾扑救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由民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过错人员的追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4本办法由山霞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6.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福建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规定(试行)
2.报知、报备和报告范例
附件1
福建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森林火灾信息及时、准确、共享、规范,使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主要成员单位能第一时间掌握火情动态,联合组织指挥火灾扑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福建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规定(试行)》,对信息报送类型、格式、正文内容等要素进行了统一规范。
一、信息快报分类及说明
森林火灾信息分为报知、报备和报告三种类别,分别对应不同情形森林火灾,三种类别同时还应区分首报、续报和终报。
(一)报知
报知类信息是指接报的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初判小于20公顷,火场周边无重要设施、重要对象,当前火势已得到基本控制或完全控制,报知有关情况。报知类信息由各级森防办当日值班员编写,值班处(科)长审核,森防办常务副主任签发。
(二)报备
报备类信息是指接报的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初判小于20公顷,火场周边无重要设施、重要对象,火势发生扩大蔓延但总体可控,正在进一步处置中,尚未达到《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必须报告的8种森林火灾情形,报备有关情况。报备类信息由各级森防办当日值班员编写,值班处(科)长审核,森防办常务副主任签发。
(三)报告
报告类信息是指接报的森林火灾初判过火面积初判大于20公顷或者属于《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必须报告的8种森林火灾情形,报告有关情况。属于《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必须报告的8种森林火灾情形,省森防办值班室还必须同时向国家森防办值班室报告。
1.省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3.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或者重大危险源的森林火灾;
5.二十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军事设施以及革命纪念地等周围五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7.危及到铁路、高速公路通行和110千伏以上电力线路安全的森林火灾;
8.需要动用省级资源扑救的森林火灾。
报告类信息由各级森防办当日值班员编写,火灾防治管理处(科)长审核,森防办主任签发。
二、信息报送注意事项
各级森防办值班室接报森林火灾后,应第一时间填写值班信息快报,经森防办主任(常务副主任)签发后,通过传真报上级森防办值班室和当地党委政府。省森防办值班室接报森林火灾后,除通过传真将值班信息报省政府总值班室并抄送省林业局、省森林消防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森林公安局外,还应同步在微信“省森防指挥群”中发布。其中,报告类信息10分钟未接收到省森防指领导微信回复,须电话报告。
三、信息快报格式要求
值班信息快报由类别类型、期数、填报单位、填报时间、标题、正文、抄送单位、拟稿人、审核人和签发人等要素组成。其中,期数由日期、当日起数顺序号和类别类型(报知、报备或报告,首报、续报或终报)组成,如2020022601-01,是指2020年2月26日接报的第1起森林火灾的首报。附件以省森防办值班室报送的值班信息快报为例,市、县级值班信息快报应根据实际需要,相应修改抄送单位。
附件2
报知、报备和报告范例
(一)报知
报知·首报
值班信息快报
(第2020022601-01期)
省森防办值班室 2020年2月26日20时10分
福建省××市××区××镇发生一起
森林火灾
时 间:2020年2月26日18时31分
地 点:××市××区××镇××村
林 相:杉木林
过火面积:约50亩
伤亡情况:无
重要设施:无(指易燃、易爆、军工、电讯、古建筑、文物区等)
重要对象:无(指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要军事设施、
铁路、高速公路、110千伏以上电力线路等)
居 民 区:无
省界附近:否
起火原因:炼山跑火
扑火队伍:专业队30人,半专业队30人,森林消防队伍0人
扑火情况:正在扑火,已基本得到控制
接报来源:×××市森防办值班室,电话0599-8861029
现场负责人:×××(镇长) 联系电话:×××××××××
抄送:省林业局、省森林消防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公安局
编辑及联系电话:××× 0591-87551310 审核人:××× 签发人:×××
(二)报备
报备·续报
值班信息快报
(第2020022601-02期)
省森防办值班室 2020年2月26日22时20分
福建省××市××区××镇发生一起
森林火灾
时 间:2020年2月26日18时31分
地 点:××市××区××镇××村
林 相:杉木林
过火面积:约70亩
伤亡情况:无
重要设施:无(指易燃、易爆、军工、电讯、古建筑、文物区等)
重要对象:无(指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要军事设施、
铁路、高速公路、110千伏以上电力线路等)
居 民 区:无
省界附近:否
起火原因:炼山跑火
扑火队伍:专业队30人,半专业队30人,森林消防队伍0人
扑火情况:火势扩大蔓延,正在进一步扑火处置
接报来源:××市森防办值班室,电话0599-8861029
现场负责人:×××(副区长) 联系电话:××××××××
抄送:省林业局、省森林消防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公安局
编辑及联系电话:××× 0591-87551310 审核人:××× 签发人:×××
(三)报告
报告·续报
值班信息快报
(第2020022601-03期)
省森防办值班室 2020年2月26日23时50分
福建省××市××县××镇发生一起
森林火灾
时 间:2020年2月26日18时31分
地 点:××市××县××镇××村
林 相:杉木林
过火面积:约80亩
伤亡情况:死亡1人
重要设施:无(指易燃、易爆、军工、电讯、古建筑、文物区等)
重要对象:无(指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要军事设施、
铁路、高速公路、110千伏以上电力线路等)
居 民 区:无
省界附近:否
起火原因:炼山跑火
扑火队伍:专业队30人,半专业队30人,森林消防队伍40人
扑火情况:正在扑火处置
接报来源:××市森防办值班室,电话0599-8861029
现场负责人:×××(常务副县长) 联系电话:××××××××
抄送:省林业局、省森林消防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公安局
编辑及联系电话:××× 0591-87551310 审核人:××× 签发人:×××
惠安县山霞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