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8101-0100-2022-00105 主题分类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惠政〔2022〕10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16
标 题: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炯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内容概述: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炯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炯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7 10: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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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政〔2022〕10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炯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李炯辉同志任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开炜同志任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王伟达同志任惠安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惠安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王连川同志任惠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学(保留正科级待遇)(执行中学高级教师专技五级工资); 

  陈旭宏同志任惠安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中国海监惠安县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郑少龙同志任惠安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免去其惠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洪玲同志任惠安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洪洋漾同志任惠安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总工程师,免去其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总工程师职务; 

  孙惠明同志任惠安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郭昌市同志任惠安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惠安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霖同志任惠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陈思泓同志任惠安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栋芬同志任惠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试用期1年); 

  陈宗滔同志任惠安县外走马埭海堤运行中心主任,免去其惠安县外走马埭海堤管理处主任职务; 

  张溪安同志任惠安县外走马埭海堤运行中心副主任; 

  免去刘伯勇同志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阳平同志惠安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抄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务员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委各部门、办、局、党校,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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