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0100-2023-00090
    • 备注/文号:惠政文〔2023〕11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0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惠安县标段)二级项目法人单位的批复
    时间:2023-10-21 10:17

    惠安县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精神,同意组建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惠安县标段)二级项目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组成

      法人单位:惠安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张杰云

      财务负责人:陈铮铮

      技术负责人:陈志刚

      二、项目法人相关职责

      项目法人成立后,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法人职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和建设资金的有效控制和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该法人机构自行撤销。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抄送:泉州市水利局,县财政局、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印发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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