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0100-2025-00099
- 备注/文号:惠政〔2025〕1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陈瑶萍同志的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何锦凯同志的惠安县司法局山霞司法所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蔡惠坤同志的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陈志豪同志的惠安县流动人口卫生健康站站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曾俊杰同志的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决定试用之日起计算。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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