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3000-2020-00115
    • 备注/文号:惠政文〔2020〕11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31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1-02 17:18

     

    惠政文2020111号                  签发人:赖清正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市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新任务,紧扣省市工作要点,积极谋划、科学布局、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县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召开惠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切实把全县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并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采取务实举措,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助推法治惠安建设。二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出台《惠安县政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惠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年”拓展提升项目清单,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明确各镇、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与党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三是完善法治考核制度。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民主法治建设(含依法治县、普法宣传)情况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学法、用法等情况作为年度述责述廉、年底考核的报告内容。县乡换届考核中,由县司法局对乡镇科级领导班子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情况作出科学评价,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把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干部遵法守法、依法行政能力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干部考察、任用、奖惩、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决策机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认真落实《惠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凡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题会议外,都由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今年县政府已召开13次县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推动行政机关内部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惠安县智慧城市PPP项目招标、惠安亮亮中学合作协议等重大项目、合同协议,由县司法局负责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供决策参考。今年来,针对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项目,县司法局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30余条。二是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印发《惠安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县委、县政府聘任兼职法律顾问专家4人,聘任兼职法律顾问律师15人,12个镇和县直部门全部聘有兼职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了咨询保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召开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培训会,邀请泉州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科黎三保科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专题讲座,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升我县依法行政能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民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疫情期间文件审查工作今年来,共审查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7件,并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提交备案报告;清理保留规范性文件109件,修改文件7件,废止20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文通告审查以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发出的通告、通知、纪要、督查通报等文件300余份。 

      (三)优化法治服务,不断提升法务保障工作实效。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完成转型提升8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惠安县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全县退役军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强化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打造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惠安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入驻“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今年新增3名本地律师办理入驻“惠安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在身边,零距离”,为群众实时提供法律服务。今年“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已接听并解答742通热线咨询。二是推动法律服务“五在场”。整合法律资源,推动法律服务“五在场”,指导律师进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资源。截至2020年11月30日,我县已建成村级法律顾问示范点67个,提前完成今年30%的创建指标;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调解案件22件,举办法治讲座40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54场,接受法律咨询1338人次。开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结合企业复工复产的法律需求,对困难职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在不违反相关规定前提下,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农民工到窗口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日指派对于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切实助力复工复产工作。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1621件。 

      (四)坚持法治为民,持续推进保障和服务民生。一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矛盾纠纷“调解共同体”模式,建立由县委政法委和县司法局牵头31个相关职能单位组成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实行“三个联动”“四个统一”“五项机制”管理,形成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全县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892起,调解成功2891起,调解成功率99.97%,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品安全检查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对经营者证照公示、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建立、食品加工流程、食品留样、消毒设施配备使用等内容进行检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中药饮片、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美容机构等专项整治,强化“两品一械”监管工作,今年来,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75家,查处一般案件59起,简易程序案件13起,开展药品抽检50批次,器械抽检3批次,化妆品监督抽验7批次,查处不合格药1批次。开展转供电主体电价违规收费、公立医院违规收费、涉企收费、卫生所收费行为等专项整治,加强价格监管工作。以民生领域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加强广告监管工作。三是加强涉农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全县120多家企业纳入“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平台监管。经营农药、兽药、种子店纳入福建省农资监管平台建设,做到农资产品入备案审核、动态监管、全省范围内农资产品双向可追溯,提高执法监管效率,农资产品将基本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近可查询、产品可召回、监管更有效”。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化肥使用、渔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20年,共开展农业检查132次,港口巡查241次,开展水上巡查37次,出动执法人员1133人次,登船检查渔船402艘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企业218家次、规模养殖场27家次、农产品生产基地53家次、生猪屠宰企业130个次,计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份,立案查处农业执法案件11宗,办理渔业案件42宗 

      (五)推动简政放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梳理一趟不用跑事项740个,最多跑一趟事项299个,占总事项98.2%,其中一趟不用跑占比达70%,532项审批服务事项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探索一窗通办,对关联度较大的相关部门窗口重新归类整合,划设房产交易、企业开办、市政服务、工程建设等四大模块,开辟专窗,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大力推进审批提速,开设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全面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开办时限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二手房交易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改革前再提速61.5%。是加快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精简累计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3项,整合21项报建审批事项为9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县仅保留53项。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一照一码”“证照合办”“简易注销等,营业执照一次往返即可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即办即走,企业注销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登记制等系列措施也有力解决市场主体准入难的问题。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项目审批系统化管理、全流程监管,强化数据共享与应用,1+N联办模式保障项目审批时限可控制在85个工作日内。是积极架构县级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在市级网上中介超市的基础上,构建惠安县审批服务网上中介超市并已进入正常运行阶段,截至目前,共梳理中介服务事项数83项,已备案通过机构341家。 

      (六)强化制约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工信商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能和队伍,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监管体系,规范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工作机制。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工作职责调整的实际,组织全县8个党委部门挂牌并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和26个县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权责清单的梳理和调整工作,细化“三定”职责,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分工。目前,已完成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局、教育局、审计局、民宗局等单位权责清单的发文公布工作。进一步理顺县镇关系,明晰镇级权力和责任,全面开展涉及镇级权责事项的五张清单梳理工作。已完成各镇权责清单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权责事项清单(合计2031项)、县镇“属地管理”责任事项清单(35项)、省赋予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责事项清单(10项)的梳理工作。调整修改县直部门委托、下放的权责事项清单(5项)、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权责事项清单(1049项)。11月30日,上述五张清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当日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中共惠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三项制度”的通知》《惠安县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发布《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惠安县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明确行政执法单位资格、权限,梳理法制审核人员88人,开设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指导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工作,梳理全县行政裁决事项11项,出台《关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审核确认并公开取消2项证明事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出台《惠安县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开展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125件,进一步规范执法水平和能力。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暨行政争议检查工作,力促各镇和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加强矛盾协调力度,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今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1件,已结案39件,纠错率33.33%,新收行政应诉案件52件,法院已审结29件。进一步严格规范答复期限、内容等事项,建立健全行政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制度,确定周统计、月分析、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作用及诉前调解工作,对复议机关、法院的负面评价纳入考评指导、问责追究范畴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七)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完成我县“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印发《2020年惠安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各单位开展普法责任清单梳理,制定《2020年惠安县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56场是加强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测试89人次,组织全县47个县直部门和乡镇共1464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合格率100%。联合县教育局举办2020年全县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是广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活动,分发法律知识读7500册、宣传折页25万份、防护口罩500个。成立县级《民法典》宣讲团,深入各镇各部门累计宣讲30余场,采购《民法典》等法律书籍3270册。举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宪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部队等活动,掀起宪法宣传新高潮。是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一地一品”建设。打造惠安特色宣传品牌新打24个村(社区)精品法治文化阵地,补助资金128.5万元。目前全县共有精品法治文化阵地89个,其中县级5个,镇级10个,村级74个。 

      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稳妥推进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较为薄弱。县级法制机构编制数量有限,人员编制紧缺,镇级无法制机构编制,无专职工作人员,处理行政争议人员和专业水平不够。人少事多矛盾突出,与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 

      (二)法治政府建设机制有待完善。政府法制工作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明确,分工及协同协作形成合力不够,法治素养有待提高。 

      三、下阶段工作思路 

      下一阶段,我县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开展工作 

      (一)加强法治督察,稳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省上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出台法治惠安建设规划。根据即将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制定出台我县实施方案,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加强法治督察,开展地方性全面依法治县督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任务的完成 

      (二)提升法治意识,转变政府行政理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法治问题、法治政策、法治业务等内容的学习,组织开展法治讲座、举办法治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牢固树立“政府就是服务”的意识,营造更加公开透明、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理念,构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推进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合法。 

      (四)畅通救济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抄送:市司法局,县委办、县人大办。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