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3000-2024-00057
- 备注/文号:惠政文〔2024〕12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8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惠安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惠政文〔2024〕69号)。
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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