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0800-2023-00056
- 备注/文号:惠政文〔2023〕52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3
惠政文〔2023〕52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螺阳镇锦东村等4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螺阳镇、崇武镇、净峰镇、辋川镇人民政府:
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报的《惠安县螺阳镇锦东村村庄规划(2021-2035)》《惠安县崇武镇溪底村村庄规划(2022-2035)》《惠安县净峰镇松村村村庄规划(2020-2035)》《惠安县辋川镇峰崎村村庄规划(2021-2035)》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惠安县螺阳镇锦东村村庄规划(2021-2035)》《惠安县崇武镇溪底村村庄规划(2022-2035)》《惠安县净峰镇松村村村庄规划(2020-2035)》《惠安县辋川镇峰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各相关镇要根据批复后的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抓好落实。
二、规划涉及的基本农田、林地、道路、绿地、基础设施、文物保护、河流水体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用地标准、用地布局等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各设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建设。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各镇要加大力度宣传村庄规划,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实施的管理,引导农村建房遵循村庄建设规划,县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镇依规建设,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发改局、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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