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6 11:08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辖区内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公开责任单位2024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以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年度报告子栏目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闽南建工大厦1625室,邮编:362100,电话:87393232,电子邮箱:hazf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惠安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进一步提升全县依法行政水平和治理能力。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62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83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6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6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7条,其他类信息16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4年我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5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98件,信函申请57件,办结154件,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认真填报《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公开信息涉及敏感内容时作脱敏处理,避免发生泄露个人隐私情况。二是定期检查、处理非主动公开属性文件上网情况,对主动公开文件进行规范标注以及发布前文字表述筛查。三是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年度新制发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清退失效文件5件,截至12月31日保留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3份,并在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中公布调整后的目录清单;本年度县级未制定行政规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搭建线上公开矩阵。加强线上公开平台管理,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栏目超400个,部门乡镇政务公开栏36个,2024年县政府门户网共发布各类图文信息2万余条,总访问量达40万余次;备案政务新媒体37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6个。二是织密线下公开渠道网。督促各公开责任单位按要求建设、管理线下公开平台,我县设置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县级政务公开栏1个、县直部门政务公开栏24个,村务公开栏137个三是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12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均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自助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服务、资料阅览、政策咨询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公开机制。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社会公众评议体系,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全县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参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扩大参与范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按照泉州市部署要求,2024年我县聘任5名政务公开监督员参与监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5

    1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978.439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0

    1

    0

    0

    0

    4

    1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6

    0

    0

    0

    0

    4

    8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6

    0

    0

    0

    0

    0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1

    0

    0

    0

    0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0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49

    1

    0

    0

    0

    4

    1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5

    2

    1

    3

    21

    4

    0

    1

    0

    5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稳步推进,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主要是:    

    (一)需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内容质量。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不够丰富、原创性不足、更新频率偏低,下一步,将发布包括政策在内的重要政务信息,积极转发各部门重要工作资讯,提升内容原创度和质量。

    (二)需充分发挥“线下专区”补充作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线下公开专区建设标准化水平不高。下一步,将重点推动实体宣传栏升级改造和线下公开信息屏幕的分布应用,推动直单位公众场所、各镇服务大厅全覆盖,村(社区)、基层派出所、医疗、全民健身、公共交通等机构能覆盖尽覆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惠安县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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