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1-06-03 00:00
    附件: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惠政办〔201164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惠安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惠安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年六月三日

     

     

     

     

    惠安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力度,强化责任意识,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划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为我县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打好“五大战役”提供服务。

    一、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一手抓领导责任,落实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紧密结合各自职能业务,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质量;一手抓经办责任,未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的有关部门、镇,要加快落实抓紧设立专职工作机构,配备1 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不断完善工作细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自学、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公开责任单位)

    二、进一步推进财政性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细化公开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和部门预算和决算,同时作出说明。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继续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彩票公益金等社会公共资金年度收支情况。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推动政府招投标、采购公开透明。(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局、卫生局、文体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提高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公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公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等,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加大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主动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加大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信息化等专项规划公开力度,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及时发布我县政府投资的重点投向等情况,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统计局、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卫生局、旅游局、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监察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各镇人民政府)

    六、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制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应通过有效途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强农惠农、便民生活、和谐平安及防灾减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策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各公开责任单位)

    七、有序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各行业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或细则,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物价局、教育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公用事业与建筑管理局、交通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局、供电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八、持续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和本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情况,及时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相关监督检查情况。推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卫生、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领域中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环境质量的处罚信息。(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环保局、农业局、规划建设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九、积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畅通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查阅场所、部门网站、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探索运用“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优先在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部门针对热点问题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开通“政务微博”。完善县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结合本县规划建设,逐步推动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探索结合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社区、农村等基层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农业局、文体局、广电局、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县农办、档案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公共查阅场所管理、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文体局、档案局、保密局,各镇人民政府)

    上述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督促落实。各公开责任单位要根据本要点,结合各单位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 201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于 6 15 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府信息公开△ 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县委信访局、台办、编委办、农办、档案局,县监

    察局、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经济贸易局、粮食局、

    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

    业局、林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文

    化体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民族

    与宗教事务局、环境保护局、人防办、安委办、县志委、广电局、

    公用事业与建筑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旅游局、城镇集体工

    业联合社、供销合作联合社、行政服务中心、地震办,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电力公司、质量技术监

    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公路分局、 盐务局、调查队。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 6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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