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崇政〔2015〕1号
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崇武镇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现编制《崇武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布。
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4日
崇武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崇武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崇武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崇武镇莲岛西路392号,邮政编码:362131,电话:0595-87681326,电子邮箱:haxcwz@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等各项工作。
㈠强化责任意识,有序推进工作
通过机关夜校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观看保密工作视频等,强化干部对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全镇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及时性,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㈡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报送信息
按照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要求,不断完善我镇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以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为平台,按时认真的填报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数据;将政府文件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分类,遵循信息生成20日内报送的原则,自行登录县政府网站后提交报送,及时将应予公开的文件进行上报并存档待查;逐步完善操作流程,规范公开程序,以保障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稳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4年底,崇武镇人民政府累计主动公开2014年度政府信息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76条。
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类信息6条,占18.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2条,占37.5%;应主动公开的其他类信息 14条,占43.8%。
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⒈政府门户网站:依托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提供崇武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电子文档查询。
⒉公共查阅点:依托惠安县档案局提供崇武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纸质文档查阅,同时在崇武镇办公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党政办窗口及三楼档案室分别设置查阅受理点和查阅室。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及处理情况:全年没有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建设,印制申请表、宣传材料、培训资料等费用0.1万元。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全镇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案件及申诉。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乡镇事务较多较杂,目前办公室只有一名兼职人员从事信息公开业务,专业性不强,对公开内容的判断及依申公开的程序存在欠缺;乡镇政府用于信息公开的经费有限,无专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以上因素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㈡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建议上级部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下拨专项使用经费,改善信息公开硬件条件,促进乡镇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加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七、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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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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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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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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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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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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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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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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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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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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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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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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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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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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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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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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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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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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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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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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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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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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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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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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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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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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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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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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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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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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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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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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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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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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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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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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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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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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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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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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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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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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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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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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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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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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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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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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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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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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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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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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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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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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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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