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崇武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1-01-07 12:34
     崇武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崇武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崇武镇莲岛西路392号,邮政编码:362131,电话:0595-87681326,电子邮箱:haxcwz@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作概况

    一是完善制度与机构建设。根据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要求及我镇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不断完善我镇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以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和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按时填报及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数据。

    二是加强审核与及时报送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对各部门拟发的文稿,在办理发文时,要求各办公室分管领导进行会稿,并由党政办就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是否保密、密级和期限,进行预审;在报送信息公开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再次进行审核,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遵循信息生成20日内报送的原则,自行登录县政府网站后提交报送及时将应予公开的文件进行上报并存档待查;逐步完善操作流程,规范公开程序,制定《崇武镇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细则》,在机关学习会上组织学习,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稳步开展。

    三是加大公开与完善渠道根据县政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完善进驻省网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信息目录、事项信息、办事指南等,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将服务事项主动公开,及时发布了镇级“一趟不用跑”事项2项、“最多跑一趟”47项。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督促镇机关各部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做好公开渠道的拓展和维护工作,除通过网站和公开栏公开外,还通过LED屏、便民服务窗口“崇武古城”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部分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0年底,崇武镇人民政府累计主动公开2020年度政府信息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占6.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占40%;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占6.7%;应主动公开的其他类信息7条,占46.7%依托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崇武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电子文档查询,依托惠安县档案局提供崇武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纸质文档查阅,同时在崇武镇办公大楼一楼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及四楼档案室分别设置查阅受理点和查阅室。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今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信函申请0件,网络申请0件。及时受理申请并按时办结2件。其中,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内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件,2件行政复议惠安县人民政府均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崇武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今年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件,经法院审理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处理信息公开的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在多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公开协作促进政府信息共享、行政案件应诉等方面存在着短板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注的各类信息,拓宽信息获取渠道,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通过购买市场化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作为镇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人员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审核把关、沟通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提高政府法治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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