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桥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6 09:31

    东桥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建章立制、夯实基础、狠抓落实。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认真梳理,将单位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镇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惠安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306条,在政府政务宣传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刊登内容主要为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财政经济、城镇规划、社会保障、综治平安等。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41231,我镇未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由党政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协调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1名党政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整理、审核、发布等日常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运行。

    (四)平台建设

    充分依托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惠安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政府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主动上传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五)监督保障

    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协调发布、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对镇绩效考核指标中的占比,依照上级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以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制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督促立即整改,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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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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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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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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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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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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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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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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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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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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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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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知识系统性学习较少,导致工作存在一定短板。

    下一步主要改进措施:认真梳理,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岗位人员业务培训和交流调研,加强服务群众意识,转变工作理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4年全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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