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城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螺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综合全镇本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惠安”网站(http://www.hu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年度报告子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螺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东霞路,邮编:362100,电话:87382686)。
一、概述
2017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要求,按照《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深入推进“阳光政务”,不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推动公开工作进入新阶段、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坚持责任到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党政联席会研究部署实施意见。明确党政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调整充实螺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基础性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2、坚持管理到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实施《螺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的规章制度,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相关信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坚持措施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党政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政府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在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处,明确专人负责咨询、受理申请以及整个查询的管理、协调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
4、坚持服务到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发布工作
重点公开镇政府机构运作、重要政策文件、行政审批审核事项的基本程序、办事指南等信息。镇公开办狠抓信息公开到位,实行日常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进行反馈,并积极做好部门协调工作,按时序、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镇政府公示栏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17年底,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3条,其中工作业务信息3条;其它政务信息类10条。
2.政府政务宣传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政府政务宣传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刊登内容主要为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机构职能、城镇规划、社会保障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镇没有收到政务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每位来镇咨询人员,都热情接待,属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咨询联系相关部门和负责人,不属镇政府职权范围的联系并告知其他有关部门。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我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针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公开的内容、时限、措施还有待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下一阶段要切实加以改进提高。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二要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健全信息反馈机制,三要完善服务功能,拓宽公开渠道,提供优质服务。
针对上述问题,在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将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通报、监督检查等制度,细化操作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二)加强螺城镇政府网站建设。强化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提高网上办事能力;扩大公开面,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政策措施,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进一步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附:统计表
螺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31日
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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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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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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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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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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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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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8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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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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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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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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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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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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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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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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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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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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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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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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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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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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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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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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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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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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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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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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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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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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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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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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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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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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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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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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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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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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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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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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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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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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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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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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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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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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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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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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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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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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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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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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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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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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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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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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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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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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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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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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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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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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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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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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