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902-0100-2020-00007
- 备注/文号:螺政〔2020〕12号
- 发布机构:螺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2
螺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违建坟墓摸排整治“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13部门转发民政部等12个部委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闽民事〔2019〕40号)、《福建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19〕56号)、《福建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三沿六区”违建坟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事〔2019〕140号)文件精神,按照《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建坟墓摸排整治“回头看”行动的通知》(惠政办〔2020〕17号)工作要求,结合省、市、县民政部门清明节期间对违建坟墓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违建坟墓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切的安葬问题,在我镇近年开展的丧葬礼俗改革和殡葬改革基础上,通过堵疏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全面摸排整治违建坟墓特别是兴建豪华墓、“活人墓”、“三沿六区”违建坟墓等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堂的规划建设和服务管理,有效满足群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对2019年摸排的违建坟墓逐宗进行核实跟踪,确保整治到位;进一步强化排查整治力度,查缺补漏,特别是对2018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在“三沿六区”范围内出现活人墓豪华墓、翻新硬化大墓及顶风违建、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媒体集中曝光、投诉举报属实的违建坟墓;进一步强化移风易俗工作力度,巩固提升丧葬礼俗改革成效。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核查核实阶段(2020年4月10日? 4月13日)。各村对2019年5月17日摸排的违建坟墓整治情况进行核实,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详实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10日?4月25日)。各村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对每座违建坟墓分门别类进行整治,确保全部整治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4月10日?6月30日)。对前期未排查发现及新增的“三沿六区”范围内的“活人墓”、豪华墓、翻新硬化大墓及顶风违建、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媒体集中曝光、投诉举报属实的违建坟墓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整治:①对“活人墓”及2018年专项整治后的违建坟墓,一律平毁拆除复绿;②对实行殡葬改革政策以后的违建大墓(含翻修硬化墓,即单人墓占地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超过6平方米)采取深埋、拆除硬化物缩小面积等方式整治;③对旧墓采取“一迁、二改、三植树”方式整治。实施过程中对必须迁移的,可免费迁移到公益性公墓或骨灰楼(堂),如所在地尚未建设公益性公墓或骨灰楼(堂),可先将骨灰寄存县公益性骨灰堂;一时无法迁移的,要进行整改,必须缩小面积、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遮掩,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的效果。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消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到2020年6月底,登记造册的违建坟墓全部得到平毁整治,“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看不到坟墓。自4月11日起,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送《违建坟墓摸排整治情况进展情况表(日报)》至镇民政办;自4月13日起,经村书记、村主任、驻村干部、挂村领导、工作片长审定签字后,每周一报送《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摸排清单(周报)》至镇民政办。
(四)检查督促阶段(2020年4月16日?6月30日)。镇违建坟墓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村开展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按每个清单的时间节点进行对账,按时完成的及时销号,未按时完成的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镇民政办负责汇总整治情况,撰写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报告。
三、职责分工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违建坟墓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主动认领、迅速行动。要切实强化部门联动,强化协同执法和源头治理。
1.镇宣教办: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现代文明殡葬理念和殡葬改革成果,按统一部署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密切关注涉及殡葬改革工作的舆情动态,及时正面回应媒体和群众关切问题;将无违建坟墓作为文明创建考评内容,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
2.镇民政办:牵头做好专项摸排整治的统筹协调,做好骨灰安放(葬)跟踪管理;
3.镇国土资源所: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配合做好整治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占用耕地、毁林违建坟墓行为;
4.镇村建办:牵头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5.镇农办:协助核实整治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
6.镇执法中队: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制止涉及违建坟墓的“两违”行为。加强城市公园监管,及时查处城市公园及其他公共绿地违规建墓等行为;
7.各村:对辖区内违建坟墓进行全面摸排,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开展违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解决基本民生保障、促进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坚持科学谋划、堵疏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报实情、真数字,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二)注重方式方法。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要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提前预判化解可能发生的风险点,防止因工作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对重大疑难问题,要主动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协调研究解决。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强教育宣传,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导正确的生死观、孝道观,弘扬正能量,营造良好乡风、民风。要巩固深化疫情防控以来移风易俗工作成效,大力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丧事简办新风尚。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整治和殡葬改革营造健康舆论环境。
(四)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建坟墓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乱象反弹回潮被曝光举报的,将予以严肃问责。对失职失责、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附件:1.《违建坟墓摸排整治情况进展情况表(日报)》
2.《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摸排清单(周报)》
螺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2日
(此件为主动公开)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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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坟墓摸排整治情况进展情况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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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盖章)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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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新排查数量 |
累计排查总数 |
本日新整治数量 |
累计整治总数 |
未完成整治数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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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墓 |
硬化大墓 |
活人墓 |
硬化大墓 |
活人墓 |
硬化大墓 |
活人墓 |
硬化大墓 |
活人墓 |
硬化大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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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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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摸排清单(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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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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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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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活人墓/住宅式/硬化大墓) |
户主姓名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设时间 |
存放骨灰(遗骨)数量 |
占地类别 |
户主联系方式 |
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 |
摸排时间 |
完成整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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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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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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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书记(签字): |
驻村干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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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村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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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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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工作片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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