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政〔2018〕19号
螺阳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7年度螺阳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螺阳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螺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党政办公室,电话:0595-87332424;电子邮箱halydzb2014@163.com)。
一、概 述
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安排,认真部署工作任务,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聚焦基层群众关切,不断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日常化、常态化,有效促进政府与基层群众之间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健全信息公开责任制度。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会议和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修改完善《螺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螺阳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由镇长任组长,党委秘书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党政办。党委秘书兼任主任,配备1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从而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监督,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稳步推进,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本着结合实际,将文教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教育发展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教育招生、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我镇高度重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的制定、解读、推广和实施。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公开栏、意见箱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及时答复公众咨询,推动公众积极有序参与。在政策的推广上,除了通过镇、村二级“政务、村务公开栏”中粘贴相关文件,在公共场所挂放宣传标语等,必要时还进行入户宣传,确保做到人人皆知。
一切以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公开低保、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利用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的机会,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依法、准确、规范定密”,明确各单位的保密范围和定密权限,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2、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处理细则》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图》,落实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在勤政大厅设立咨询受理处,受理申请。在公开办建立电子档案,在惠安县政府网站公布,以供公众查询,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本机关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信息。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分类别、分层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对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全文电子化率(不含转发10条)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条,占4%;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8%;为民办实事类1条,占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占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2条,占48% ;科教文体卫生类3条,占1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占12%。
2008年5月1日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在公开办建立电子档案,在惠安县政府网站公布,在镇政府设立公开专栏,以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受理方式
2017年度我镇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件,含历年累计19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2件,通过信函申请9件,主要分布在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
(二)
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已答复11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3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5件,不属于本机关答复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镇无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全镇无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内容的公开属性把关不准确、工作机制需建立健全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提高:
(一)统一认识,严格规范工作流程。要按时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严格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二)认真把关,扩大公开内容。要进一步把好信息内容的公开属性,该公开的要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严格按《规定》要求的程序进行公开。
(三)深化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了解、学习、熟悉《条例》。要加大对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力度,把《条例》融入到业务中,使机关干部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促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35条,与2015年相比增加14条。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主要集中在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科教文体卫生类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27条,与2015年相比增加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大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等方面。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5
|
16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5
|
16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1
|
19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3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2
|
4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9
|
1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1
|
19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6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7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3
|
6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螺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
抄送:惠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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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阳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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