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螺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3 18:05


    C:\fakepath\2019螺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定稿.docx

     

    螺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有序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完善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公开

    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镇党政联席会研究部署实施意见,及时调整充实螺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务公开列为重点工作来抓。

    2、强化管理到位,严格审查把关

    认真实施《螺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的规章制度,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不出纰漏。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不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3、拓宽公开范围,确保内容落实

    镇党政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政府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在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处,明确专人负责咨询、受理申请以及整个查询的管理、协调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微信公众号“惠安县螺阳镇人民政府”上做好信息发布。

    4、坚持服务到位,提升运维水平

    镇公开办狠抓信息公开到位,实行日常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进行反馈,并积极做好部门协调工作,按时序、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4条,其中工作业务信息4条;其它政务信息类0条。在政府政务宣传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刊登内容主要为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财政经济、城镇规划、社会保障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774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5

    4

    3

    1

    1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惠安县螺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迈出了坚实一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信息数量及公开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不及时。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统一认识,严格规范工作流程。要按时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严格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二)认真把关,扩大公开内容。要进一步把好信息内容的公开属性,该公开的要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严格按《规定》要求的程序进行公开。

    (三)深化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了解、学习、熟悉《条例》。要加大对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力度,把《条例》融入到业务中,使机关干部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促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4条,与2018年相比减少20条。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主要集中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类、规划计划类、环境卫生、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类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24,与2018年相比减少4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大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等方面。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