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910-0100-2024-00026
- 备注/文号:惠山政函〔2024〕33号
- 发布机构:山霞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3
惠山政函〔2024〕33号
答复类型:B
关于山霞镇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杨云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住房困难及困难户宅基地审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山霞镇仍然有部分村民无房居住或居住条件极为恶劣,且有困难户宅基地审批因地类不符合无法通过。
针对无房居住及住房困难问题,我镇非常重视,将引导推动有条件的村庄建设农村村民自住小区,实施危房改造,盘活建设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逐步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针对困难户面临宅基地审批不下来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宅基地报批户申请地块地类为农用地,不符合申报条件,需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农转用,转成建设用地后才能申请报批。我镇将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争取相应指标,协调解决农村宅基地报批及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分管领导:刘子腾
经办人员:庄鹏煜
联系电话:13799493117
山霞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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