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910-01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惠山政〔2025〕16号
- 发布机构:山霞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1
惠安县山霞镇人民政府关于
成立惠安县山霞镇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提升项目民事协调专班的通知
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党组织、村委会:
为做好山霞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民事协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提升项目安全稳定开展,协调明确各村职责,在化解污水工程涉及的民事纠纷或矛盾中缓解干群关系,避免因相关问题导致项目延期,经研究,决定成立惠安县山霞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民事协调专班,人员安排如下:
组 长:蔡敦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永平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曹义华 镇党委组织委员
曾招雄 镇武装部部长
黄海瑞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何锦凯 山霞司法所所长
陈惠霞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黄明峰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锦土 镇一级主任科员
何定斌 镇一级主任科员
哈祝阳 镇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庄奕强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胡睿熙 镇社治办副主任
庄鹏煜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黄清彬 镇水利站干事
蔡楠楠 镇环保办干事
曾少波 垵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庄伟杰 前张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杨纪聪 山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陈文昌 田墘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李必昭 东坑村党总支部、村主任
李国庆 下坑村党委书记、村主任
甘冰冰 东莲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陈梅红 后洋村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
及以上各村驻村干部。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工作包括不限于:配合开展污水有关工作的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保护生活环境,预防污水管网建设民事纠纷发生,协调处理各村的农村污水治理提升工作中的民事纠纷等问题。该项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考核绩效,各成员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镇污水办,办公室负责人由黄明峰兼任,负责做好日常工作。
民事协调专班成员随职务变更而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惠安县山霞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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