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霞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6 15:54

    山霞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山霞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综合我镇本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以再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年度报告子栏目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山霞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惠安县山霞镇山霞街350号,邮编:362132,电话:87601508,电子邮箱:sxdzb2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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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镇依照《条例》《办法》和《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现将我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事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任务分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依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新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强化协调监督机制,完善信息管理,深化电子政务建设,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发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明确职责分工、审查程序,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

    拓宽公开渠道公开内容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宣传栏、会议、文件等传统媒介为载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健全完善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同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重大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化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加强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正面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3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0

     0

    1

    1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对照《条例》规定和《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当前社会形势,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我镇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及时全面,公开的途径比较单一;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今后,我镇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特别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各部门的协作能力,及时掌握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和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氛围和民众获取信息能力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同时,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不断规范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程序及责任,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拓展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要求立足全镇工作实际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同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载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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