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霞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10:05

      山霞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山霞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惠安县山霞镇山霞街350号,邮编:362132,电话:87601508,电子邮箱:sxdzb201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严格根据2024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测整改提升提出的问题清单进行全面对照整改,进一步全面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体系。2024年,累计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向县档案馆报送4条。现将我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镇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惠安县山霞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316条,在政府政务宣传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刊登内容主要为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社会保障、综治平安、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打击非法采矿等。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网络申请0件。及时受理申请并按时办结0件。其中,同意部分公开答复0件,不同意公开答复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内容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0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今年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由党政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协调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1名党政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整理、审核、发布等日常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运行。

      (五)平台建设

      依托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惠安县山霞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主动上传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六)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制定严格的签发文制度,根据文件的要求和相关条例对文件进行定密和审核。由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并设立了固定政务公开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4年一项重要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制定考评细则,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承担考评、日常数据采集等工作,依照上级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以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制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督促立即整改,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

      (七)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山霞镇人民政府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可改进提升的地方。我们将从这两方面进一步提升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信息共享网,加强各个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以便能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及政府网上公开,方便群众即时读取。二是建立信息公开的相互监督机制,不仅要督促工作人员要及时公布信息,也要监督发布内容的合理性与文字表达是否有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山霞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山霞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惠安县山霞镇山霞街350号,邮编:362132,电话:87601508,电子邮箱:sxdzb201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严格根据2024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测整改提升提出的问题清单进行全面对照整改,进一步全面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体系。2024年,累计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向县档案馆报送4条。现将我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镇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惠安县山霞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316条,在政府政务宣传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刊登内容主要为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社会保障、综治平安、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打击非法采矿等。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网络申请0件。及时受理申请并按时办结0件。其中,同意部分公开答复0件,不同意公开答复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内容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0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今年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由党政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协调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1名党政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整理、审核、发布等日常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运行。

      (五)平台建设

      依托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惠安县山霞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主动上传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六)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制定严格的签发文制度,根据文件的要求和相关条例对文件进行定密和审核。由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并设立了固定政务公开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4年一项重要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制定考评细则,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承担考评、日常数据采集等工作,依照上级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以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制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督促立即整改,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

      (七)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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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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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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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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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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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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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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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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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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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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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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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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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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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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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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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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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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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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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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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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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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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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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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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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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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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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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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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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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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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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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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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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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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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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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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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山霞镇人民政府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可改进提升的地方。我们将从这两方面进一步提升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信息共享网,加强各个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以便能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及政府网上公开,方便群众即时读取。二是建立信息公开的相互监督机制,不仅要督促工作人员要及时公布信息,也要监督发布内容的合理性与文字表达是否有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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