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916-01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辋政〔2024〕38号
- 发布机构:辋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30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辋川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辋川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辋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辋川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镇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而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威胁,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文)、《惠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惠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原则及预案启动条件
(一)应急原则
1、统一指挥、属地管理
在辋川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村委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置。当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防灾减灾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统一指挥和调度。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在处理地质灾害突发事件时,应以人的生命安全为第一保护对象,应把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转变为积极主动的防灾减灾,从灾害的发生源开始,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有效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尽可能减轻地质灾害的破坏程度。
3、依法管理、分级负责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将地质灾害分为四个等级进行预警,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的地质灾害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二)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当本地区发生有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应急指挥机构
辋川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为辋川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各村委会也应相应成立下一级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二)职责范围及分工
正副指挥长:按照本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负责召集突发性应急指挥部会议,部署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表1:
辋川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构成表
辋川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
总 指 挥 |
镇 长 (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长) |
|
副指挥长 |
分管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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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镇宣传部门 |
镇社事办 |
|
镇经发办(财政所) |
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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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建部门 |
镇防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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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自然资源所 |
镇安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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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
广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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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安办 |
各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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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各成员单位第一负责人均为指挥部成员 |
办公室:及时掌握最新地质灾害动态信息,负责向县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报告,并向各有关单位通报;负责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
指挥部成员:分别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指挥部指令畅通。为保证应急反应的速度和效率,根据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组建以下八个工作组:
1、抢险救灾组:由指挥部负责协调派出所、防汛、交通、电力、通讯等部门,实施快速抢救遇难人员,抢修公路、桥梁、通讯设施,保障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对灾害时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受灾的建设工程,如水库大坝、堤岸、贮油、贮气、易燃剧毒、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和其他可能发生的严重次生灾害可视情况组织特种工程抢险组。
2、监测预报组:由自然资源所负责。会同村建、防汛部门对发生的地质灾害险情迅速组织群众监测和专业应急监测。
3、生活安置组:由社事办负责。会同经发、农业、供销等部门,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采购调拨救灾物资,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了解灾情,做好灾后救济工作。
4、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必要时可组织医疗队进入灾区,抢救医治伤病人员,控制疫情,转移伤病员,储运、调配药品;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5、治安消防组:由派出所负责。负责灾区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打击扰乱社会治安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镇财政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镇两级应急资金和应急拨款的准备。
7、宣传动员组:由镇宣传部门负责。会同广电站、自然资源所等有关部门,负责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报道,稳定民心和社会秩序。
8、灾后重建组:由村建部门负责。会同自然资源所指导灾后重建规划工作。
三、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及应急、救助资金、装备、物资的准备
(一)地质灾害应急准备
全镇全年地质灾害的应急准备按时段和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分为四种状态做好应急准备(详见表2)。
表2: 地质灾害应急准备一览表
地质灾害 应急状态 |
级别颜色 |
时段或地质 灾害突发事件 |
应急准备及主要应急反应 |
Ⅰ级: 平时的 正常待 命状态 |
绿 |
每年的11月 —次年的3月底 |
1、开展日常监测 2、组织宣传培训 3、编制年度防灾方案 4、维护应急反应设备 |
Ⅱ级: 进入汛 期的预 警状态 |
黄 |
1、每年的4月1日— 10月31日 2、地质灾害气象预 报预警为3组 |
1、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巡查 2、镇政府办公室24小时手机值班 3、各种应急反应设备进入待命状态 4、群众监测网络及专业监测网络加密监测 |
Ⅲ级: 异常降 雨的警 戒状态 |
橙 |
1、台风期间 2、连续降雨或暴雨期间(需延长至雨后3日) 3、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4、5级 |
1、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巡查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向相关领导、人员送达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3、镇政府24小时办公室值班 4、群众监测网络及专业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密监测 |
Ⅳ级: 灾害事 件的应 急状态 |
红 |
1、出现明显地质 灾害险情 2、出现地质灾害 事故期间 |
1、发布临灾预警信号 2、启动应急预案 3、灾情速报 4、派出应急分队、抢险救灾 |
备注:橙色(Ⅲ级)及红色(Ⅳ级)状态解除后,返回到相应的先前状态。 |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准备
镇村两级首先在第一时间组织、动员基干民兵组织及受灾地村民抢险、自救,并根据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通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请求当地驻军、参与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点),应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基本知识培训,并进行训练演习。在临灾应急状态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值班管理,保证救援力量可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三)救助资金、装备、物资的准备
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应急调查等的需要。目前,我县已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防汛抗旱的一项重要内容,镇、村两级在防灾物资准备上应予以统筹考虑安排。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和自然资源部门应该配备有专用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以保证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
四、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地质灾害分级
表3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情分级表
灾害危害程度分级 (括号内为灾情分级) |
死亡人数(人) |
受威胁人数(人) |
直接或可能的经济损失(万元) |
一般型(小型) |
<3 |
≤10 |
≤100 |
较大级(中型) |
3—10(含3) |
10—100(含100) |
100—500(含500) |
重大级(大型) |
10—30(含10) |
100—1000 (含1000) |
500—1000(含1000) |
特大级(特大型) |
≥30(含30) |
>1000 |
>1000 |
——危害程度采用受威胁人数和可能的经济损失两个指标评价
——灾情分级采用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两个指标评价
——上表中只要两个指标达到一项,即可作相应的灾情和危害程度判定
(二)地质灾害的影响分析准备
镇级要注意做好“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及“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务必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和单位明白灾点的规模、可能影响的范围、危及对象、防灾的注意事项等。
五、地质灾害调查、报告与处理程序
(一)地质灾害调查、报告程序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者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镇人民政府。
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二)应急处置基本程序
发生各级别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应按下列基本程序启动应急工作。
1、识别危机,判断灾情: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接到灾情预案或灾害报告后高度重视,紧急会商,分析灾害的范围、程度、影响及发展趋势,决定是否组建地质灾害救灾现场指挥部及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好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灾情速报制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2、紧急避让,控制灾情:在诸多问题中首先应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组织避灾疏散,防止灾情扩大,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平息谣传或误解,保持社会安定。
3、布置应急监测:应针对灾害的实际情况,布置应急的监测(群众监测和专业监测),对灾害的形成条件、引发因素进行调查,为排除险情、减轻灾情提供科学依据。
4、按应急预案各专业小组职责,布置有关部门及救灾队伍的任务和措施。
5、追踪灾情的发展及救灾措施贯彻落实的反馈信息,评估救灾措施的效果和质量、追踪决策,修正决策。
六、地质灾害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
(一)地质灾害预警信号
地质灾害的预警信号分为灾前预警信息和临灾预警信号。
灾前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由县以上国土资源局提出短期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可通过电视台、广播、电话、传真以及书面的形式向全境或可能的地质灾害发生地区发布预警信息。
临灾预警信号:是指当监测点出现的异常变化,灾害即将发生前的警报信号。因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有所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警信号,采用呜锣、击鼓等统一的警示信号进行地质灾害预警,并应使灾害影响范围内的人民群众熟知预警信号的含义。
(二)应急通讯保障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有可能造成通讯的中断,应预先建立多方案的通讯手段来保障灾情的上传下达和抢险救灾行动的通
讯联络;
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应配备有可靠的通讯设备;
建立灾时通讯的值班守岗和监控保密制度,排定重要通话序列,确保内外联络的畅通;
电信企业尽快恢复被毁通讯设施;在灾时架设临时专用线路,优先保证现场指挥部与县指挥部的通信畅通;搭建应急通讯设备如:应急通信基站、应急通讯车、海事卫星电话以及应急通信号码等。
七、其他应急行动方案
(一)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
接到报告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防治方案规定的疏散避险方案,将可能成灾的范围内的人员和财产转移到指定的安全地区,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撤离时应按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在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紧急撤离中以向两侧跑为最佳方向。
(二)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
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伤病员应及时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救治。灾情严重时,应组织医疗队迅速进入灾区,现场抢救医治伤病员,卫生防疫部门于灾后应组织防疫队深入灾区,做好灾区的防疫消毒工作,防治灾后疫情的出现。
八、附则
本预案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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