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916-0100-2024-00013
    • 备注/文号:辋政〔2024〕42号
    • 发布机构:辋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5
    辋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辋川镇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4-10-15 10:31
     关于印发辋川镇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行政村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惠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惠安县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惠消安委〔20248,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辋川镇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预案分工抓好落实。

     

     

                                   辋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15


    附件:


    1 总则

    1.1 编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建立健全我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科学高效做好火灾事故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福建省消防条例》2023531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89号)、《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 200号)、《福建省地方消防救援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2028号)《泉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泉政办〔202250号)、《惠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惠政文2023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除森林、矿井地下部分、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以外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指导思想,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减轻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发挥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火灾事故处置合力。

    规范程序,科学施救。规范快速响应、力量调集、组织指挥等救援救灾处置程序,确保救援行动统一指挥、科学高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注重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加强高风险区域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组织指挥体系

    2.1 火灾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辋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镇安办分管领导镇消防工作站分管领导、辋川派出所分管领导成员由镇宣教办镇消防工作站镇安办辋川派出所、镇民政办财政自然资源所、镇村建办镇道安办卫健镇综合执法队辋川派出所、辋川司法所、行政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消防工作站站长兼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

    负责本辖区内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及职责可参照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2 现场指挥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 挥、协调火灾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目的是靠前指挥、压缩指 挥层级、增加指挥跨度、提高指挥效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工作结束后,按照谁设立、谁终止的原则,现场指挥部随即终止运行。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指 挥 长:辋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镇安办分管领导镇消防工作站分管领导辋川派出所分管领导

    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灭 火救援、秩序维护、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6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镇消防工作站牵头,负责传达上级关于火灾事故处置的批示指示精神,协调调配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做好火灾事故的信息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

    2)灭火救援组:镇消防工作站牵头,统一调配全应急救援力量,根据现场灾情,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和方案,有效控制现场火势发展,将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秩序维护组:辋川派出所牵头,负责维我镇辖区主要道路、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确保各参战力量及时、迅速、安全到达现场;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在事故区域设置警戒线,疏散警戒区域内的人员,维护现场正常秩序,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医疗救护组:镇卫健办牵头,辋川卫生院参与工作,负责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对救援人员进行必要的卫生防护,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进行救治。

    5)后勤保障组:由属地各村牵头,交通运输、民政、供水、电力、燃气、通讯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负责火灾事故处置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及生活保障;保障应急救援的供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畅通等。

    6)宣传报道组:镇宣教办牵头,辋川派出所镇卫健办镇消防工作站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闻发布、新闻报道,引导舆情。

    2.3 专家组

    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由消防工作站牵头,建立应对火灾处置专家库,事发后根据有关需要成立专家组,为火灾事故处置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必要时,可以直接吸收专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准备

    3.1 火灾预防

    1政府、各村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火灾风险分析, 定期对本区域、行业领域开展火灾风险研判,结合本地产业 结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定期开展火灾风险点、危险 源判定,梳理出重点场所和区域,制定针对性加强措施,落 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机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镇消防工作站要对火灾发生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研究制定风险分类分级标准,于每年年底前对下一年度火灾发生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2政府、各村及相关部门应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宣贯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制度,压紧压实消防责任链条。要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消防管控,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构建消防基层治理体系,强化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强化消防常识普及,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镇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各类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因地制宜落实基层消防安全治理。

    4镇消防工作站依法对党政机关、 团体、企业、个体户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消防工作站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机关、团体、企业、个体户要自觉接受消防工作站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消防工作站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认真办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2 应急值守

    镇政府、镇直部门应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镇消防工作站应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4 应急响应

    4.1 火灾事故分级

     

     

    等级

    危险 标识

     

    判定要素

     

     

    一级

     

    绿

    1 无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

    2 燃烧面积小的普通建筑火警。

    3 带电设备、线路、其它类火警。

     

     

     

     

    二级

     

     

     

     

    1 、有较少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

    2 、燃烧面积大的普通建筑火警。

    3 、燃烧面积较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

    4 、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一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三级

     

     

     

    1 、有少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

    2 、燃烧面积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

    3 、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二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四级

     

     

     

    1 、有较多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

    2 、燃烧面积较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 3 、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三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  控制的火警。

     

     

     

    五级

     

     

     

    1 、有大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

    2 、燃烧面积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

    3 、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四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备注

     

     

     

     

    1 、普通建筑主要指九层及九层以下的居民住宅、建筑高度小于和等于 24m的公共建筑等。

    2 、高层建筑主要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公共建筑;二层及二层以上、建筑高度超过 24m 的厂房或 库房等。

    3 、地下建筑主要指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等。

    4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主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

    5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指宾馆、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图书馆、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集体宿舍等。

    6 、重要场所主要指党政机关文物古建筑保密单位等。

    7 带电设备\线路主要指供电系统中的送电途径和变压、配电及用电设施等。

    8 其它火警主要指露天商铺(摊位)、城市绿化、田间农作物,生活垃圾等。

    9 燃烧面积参数:燃烧面积较小——燃烧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燃烧面积小——燃烧面积在100-500平方米以内;燃烧面积较大——燃烧面积在500-1000平方米;燃烧面积大——燃烧面积在 1000平方米以上。

    10 火灾中人员伤亡参数:较少人员伤亡或被困——报警时描述为死亡1人,或受伤被困3 人以下;少量人员伤亡或被困——报警时描述为死亡1-3人,或受伤、被困3 -10人;较多人员伤亡或被困——报警时描述为死亡4-10人,或受伤、被困11-30人;大量人员伤亡或被困——报警时描述为死亡10人以上,或受伤、被困30人以上。

    11、火警升级: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火警等级应自动升高一级:(1 )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时期或发生在政治敏感区域、重要地区的火警;(2)风力6 级以上或者阵风 7 级以上、冰冻严寒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的火警;(3)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 6 时发生的火警;(4)报告同一地点火警的电话持续增多,成灾迹象明显的火警;(5)其他情况认为需要升级的火警。

    4.2 火灾事故响应等级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共分为 级、级、级最高,级最低。应急响应通常由低级别向高级别逐级启动,也可视情越级启动,必要时可直接启动高级别响应。根据事态发展,视情降低响应级别或解除响应。

    4.3  应急处置与救援

    4.3.1 信息报告

    镇消防工作站接报火警后,依照火灾分级标准和信息报告有关要求,按程序向政府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政府应及时汇总信息,按照信息报告相关要求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4.3.2 先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事发单位、事故发生地行政村或个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组织先期处置,控制火势蔓延,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事故发生地周围单位、行政村和群众在安全前提下应积极协助扑救火灾。

    4.3.3 指挥协调

    镇消防工作站接报火警后,应第一时间调派消防救援队伍前往处置同时调派村级消防力量、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到场协助处置。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出动时,应主动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密切协同,积极对接协调社会救援力量和联动部门,研究建立响应、指挥、协同、处置、保障为一体的应急救援主战主调机制。搭建通畅的指挥平台,实现应急救援力量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4.3.4 应急处置

    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镇消防工作站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及各类联动救援力量实施主要火灾扑救行动,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

    4.3.5 清理移交

    明火扑灭后,镇消防工作站负责检查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需力量监护;镇安办负责督促指导涉事企事业单位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镇卫健办负责对可能发生疫情、染毒的现场进行防疫、消毒处置;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响应,参战救援力量撤离归建。撤离火场前,应当清点人数,整理装备,恢复水源设施,向起火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移交。

    4.3.6 响应结束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一级、二级、三级响应由市指挥办公室(市指挥中心)宣布响应结束,四级响应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响应结束,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

    4.4 信息发布

    火灾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火灾事故和救援信息,并在救援处置过程中持续发布信息。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扑救过程等。对重特大火灾事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信息,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特大火灾事故要在24小时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信息发布工作镇宣教办负责组织协调。

    后期处置

    5.1 事故调查与处理

    发生火灾事故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一般情况下由镇消防工作站负责,必要时,也可以授权或委托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乡镇人民政府应在火灾事故发生后5日内组织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火灾事故调查组由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以及派出所和与火灾事故相关的本级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火灾事故调查组应当自火灾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由火灾事故调查组向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应附火灾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名;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之日15日内作出批复;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按照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火灾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由有关主管部门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和联合惩戒管理范畴。

    5.2 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参与处置的部门(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在火灾事故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处置中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5.3 抚恤与补偿

    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火灾遭受损失的实际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火灾事故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及司法救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火灾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救助合力。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支持企业、村委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鼓励相关行业、企业根据本行业、企业单位特点,组建本领域工艺技术处置队,积极扩展救援队伍力量,开展相关专业训练为灭火救援提供有力保障。

    6.2 经费保障

    落实《福建省地方消防救援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好处置火灾事故所需经费。

    6.3 装备物资保障

    加快推进各类消防救援装备建设,根据城市发展和灭火救援需要,加大高精尖灭火救援装备、新型高效灭火药剂火场防护装备、先进训练设施等经费投入。依托消防救援队伍战勤保障体系,统筹建立灭火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和调用机制,制定应急保障方案,明确应急保障方式,强化社会化保障。

    6.4 技术保障

    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5G 、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火灾事故处置中的应用,推进智慧消防、消防智能接警系统、智能指挥系统、城市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通信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加强各类信息平台融合应用,提升监测预警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编制

    镇消防工作站要结合本辖区火灾形势实际,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编制本级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鼓励探索在印发前以情景构建的方式模拟火灾事故场景,检验应急预案各项措施有效性。

    7.预案演练

    镇消防工作站应当建立定期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预案发生重大调整时应及时按照新预案开展演练。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总结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为应急预案修订提供依据。

    7.3 预案修订

    1镇消防工作站应当定期分析评估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在火灾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应急预案修订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 附则

    1)本预案所涉及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要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支撑性文件;镇消防工作站要加强本预案实施的跟踪分析、督导检查、综合协调,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评估政府提出修订建议。

    2)本预案由镇消防工作站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附件 1

     

    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火灾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完善火灾事故分级响应体系,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火灾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监督一般火灾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研究处理其他有关火灾防治工作的重大事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指挥部在镇消防工作站设立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镇党政府、指挥部关于火灾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决定,牵头处置火灾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及时汇总、核查、报告火灾事故和应急工作情况,提出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提出火灾防治工作计划,火灾防治的具体工作。代表指挥部实施火灾防治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火灾防治工作措施。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应急培训和防灭火实战演练。负责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镇宣教办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相关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举办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发生火灾事故时,负责协助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和相关物资、经费、人员保障。

    镇消防工作站收集、分析全火灾事故信息,及时提出预防火灾事故和灭火救援建议;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各类救援力量营救现场被困人员,控制和扑灭火灾;牵头组织火灾事故调查。

    辋川派出所做好火灾事故区域的治安管理、交通管制等工作,为消防救援车辆快速通行提供保障,配合做好事故现场群众疏散。

    镇村建办协调设计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设计资料,协调建筑专家等专业人员到场协助处置。

    自然资源结合日常职能,对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 地质灾害及时通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监测、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内的地质情况, 出现险情及时预警。

    镇安办组织协调火灾事故现场的环境监测、预警和评估,确定污染物成分、浓度和影响范围,提供消除环境污染的处置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镇道安办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协调相关单位或部门,调集权限内交通运输工具,与派出所相互配合,共同保障消防应急车辆、物资及急需转运伤员通行的绿色通道

    镇卫健办组织医务人员实施现场救护、伤员运送救治和心理干预;发生较大以上规模火灾事故时,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必要的公共卫生处置。

    财政做好火灾事故预防和处置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民政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做好受灾困难群众 的基本生活救助。

    辋川司法在火灾事故处置中提供必要的公共法律服务,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督促镇消防工作站等单位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辋川供电所负责事故地区的电网安全,根据镇指挥部命令,切断部分事故区域电力供应。

    辋川电信分公司、辋川移动分公司保障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确保信息发布通道畅通。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挥部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本行业(领域)的火灾特点制定行业(领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火灾处置中的相关工作。

    各行政村各行政村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配备应急人员和物资,做好事故应对工作。火灾事故发生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并配合做好火灾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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