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山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17:17

    紫山镇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紫山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紫山镇油园村182号,邮政编码:362102,电话:0595-87292233,电子邮箱:zishanzhen2233@163.com)。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紫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健全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党委秘书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对各站所、各部门和各村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有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紫山镇人民政府等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按照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分类。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明确工作小组成员信息及分管领导工作职责,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各科室及时将重点工作情况报党政办审核。党政办根据各科室起草的文件进行修改审查后,经分管领导复审、签字,再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最终审阅。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截至2022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2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已办结0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问题,在202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加大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相关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政务公开社会效益全面提升;围绕全镇年度工作目标、重点项目、民生实事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重点进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利用好省政务信息公开综合管理平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从而进一步提升责任化制度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惠安县紫山镇人民政府     

    2023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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