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山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5 09:33
    紫山镇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紫山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紫山镇油园村182号,邮政编码:362102,电话:0595-87292233,电子邮箱:zishanzhen2233@163.com)。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紫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健全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党委秘书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对各站所、各部门和各村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有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紫山镇人民政府等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按照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分类。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明确工作小组成员信息及分管领导工作职责,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各科室及时将重点工作情况报党政办审核。党政办根据各科室起草的文件进行修改审查后,经分管领导复审、签字,再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最终审阅。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截至2024123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4条,其中: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7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5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办结1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存有短板、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202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结合我发展定位及群众、企业需求,持续推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落地生效,在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创新;持续改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加强政务公开同重点工作任务融合联动,真正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成效、促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惠安县紫山镇人民政府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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