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78号)和《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惠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惠安县落实省级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惠农〔2021〕104号)文件精神,按照“自主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县级发放录入”的流程,2024年全县符合省级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对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四家、面积384.67亩,其中惠安县坤德农场规模种植双季稻102.49亩、泉州市琼芬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规模种植双季稻80.09亩、泉州市惠安县中和农场规模种植双季稻110.5亩、福建亿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规模种植双季稻91.59亩。拟从2025年稳定粮食生产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稳定粮食生产项目)拨付惠安县坤德农场、泉州市琼芬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泉州市惠安县中和农场、福建亿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共4家实施主体补助资金计7.6934万元(详见附表)。现将2024年实施主体水稻种植面积及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起至4月24日止。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地址:螺城镇建设南路635号 电话:0595-87382195 电子邮箱:hazzg@163.com)。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8日
附表:2024年度水稻规模种植实施主体补助资金情况表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实施内容 |
实施规模(亩) |
补贴金额(万元) |
惠安县坤德农场 |
辋川镇许厝村 |
规模种植双季稻 |
102.49 |
2.0498 |
泉州市琼芬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辋川镇许厝村 |
规模种植双季稻 |
80.09 |
1.6018 |
泉州市惠安县中和农场 |
辋川镇前洋村 |
规模种植双季稻 |
110.5 |
2.21 |
福建亿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辋川镇许厝村 |
规模种植双季稻 |
91.59 |
1.8318 |
合计 |
- |
- |
384.67 |
7.6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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