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贯彻落实 《福建省水资源条例》专项检查活动
来源 :惠安县河长制 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0-04-21 14:05 浏览量: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更好地促进《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的贯彻实施,2020年4月16日-17日,惠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贯彻落实《福建省水资源条例》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实地调研七库连通惠安段

4月16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一行先后查看黄塘溪安全生态水系整治工程(紫山官溪段)、七库连通工程(惠女至菱溪段)及惠女水库管理及运行情况,并就水资源保护涉及的工程建设、溪流整治、水库管理运行等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4月17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张培坤主任、副主任骆育敏、黄少山,县政府周鹏飞副县长及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农经工委人员,县直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检查组一行实地调研官溪、惠女水库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认真听取惠安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水资源条例》情况汇报,会上,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我县近年来坚持依法治水管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民为本,着力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区域饮用水安全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同时要求县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要以本次县人大检查活动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主动研究对策,建立健全常态化协调、部门联动会商、联合督查检查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县域流域水资源环境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为惠安县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座谈会

县人大张培坤主任强调,一要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水管水意识。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日宣传契机,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节约用水、爱水护水意识;二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各相关单位要研究制定水资源保护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健全水资源调度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对水事违法行为要强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三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水管水综合整治。要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保护,保障全县人民饮水安全,进一步加大河湖“清四乱”工作力度,依托河湖长制平台,强化水环境治理,进一步提升我县水生态、水文化、水文明水平,持续提升群众宜居感、幸福感。

(编辑:惠安县河长办  陈泽云、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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