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日】这里,“大河长”受聘上岗!“小河长”充电续航!
来源 :惠安县河长制办公室 时间:2022-09-27 16:16 浏览量:
【河长日】这里,“大河长”受聘上岗!“小河长”充电续航!

  

泉州市“河长日”的由来:

  2019年9月26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审议,决定批准该条例,2020年元旦起正式施行。2021年,泉州市创新开展“河长日”工作,并将每年的9月26日定为泉州市“河长日”。

  9月26日,是泉州市第二个“河长日”,惠安县积极开展“守护绿水青山  共建美好家园”主题宣传活动。当天,惠安县河长办联合东岭镇河长办深入惠安县荷山中学,推行“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的创新治水护水宣传模式。旨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对河长制的认识,引领青少年学生加入守护河湖、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实践中,从而带动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巡河护河志愿活动,推动河长制工作有能有效。


“大河长”受聘上岗

  为了深入开展“河长制进校园”活动,推动校园师生自主开展“师生齐上阵,护河显担当”的爱河护河实践行动。惠安县首聘县级“校园河长”,荷山中学校长张伟清受聘上岗。聘任“校园河长”是通过学校教师主导带领、言传身教,引领青少年学生争当小河长,共同守护家乡河。变政府组织宣传为自主推动护河实践,进而带动家庭、社会投入到巡河护河志愿活动中,是推动全民护河的重要举措。

惠安县河长办为张伟清校长颁发“惠安县校园河长”聘书(由陈荣峰副校长代领)

  

河长办倡议护河

  东岭镇河长办负责人蔡思聪做国旗下发言——《保护河流生态  建设美丽家园》倡议宣读。倡议荷山中学师生要做保护河流的倡导者,积极倡导水生态理念,科学普及河流健康的新方法,弘扬人水和谐发展的新理念;做保护河流的维护者,自觉遵守有关河道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觉保护水环境,维护水生态,保障水功能,节约水资源;做保护河流的捍卫者,勇于制止破坏环境和水资源的违法活动,大胆举报涉河违法行为。在倡导中,进一步宣传河长制,调动师生积极性,身体力行、投入护河实践。

  


“小河长”充电续航

  “我是清水小使者,爱护河湖你我他”…走进崇实楼,一条条河长制宣传标语格外醒目。宣传展板前,河长办工作人员详细的向学生们介绍河长制组织构架、河湖水生态建设和水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让“小河长”们了解河长制、了解河长职责及推行河长制和保护河湖的重要意义,给“小河长”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河长制课程”。现场氛围热烈,“小河长”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决心在护河实践中增长才干,成为家乡河湖的守护者、宣传讲解的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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