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惠安取消诊所执业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来源 :惠安行政服务 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1-09-03 17:06 浏览量: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5号)文件精神,惠安县卫生健康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进诊所备案制改革,贯彻落实便民利民服务精神。
 今后开办诊所不需要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即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当场办理备案。
 截至目前,我县已备案10家诊所,材料简洁,程序简化,办理快捷,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如何申请诊所执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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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满足下述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开办诊所,并在诊所营业前备案: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四)不属于以下任一情况: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申请材料

1.《诊所备案信息表》

2.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营利性诊所营业执照

4.诊所设计平面图

5.申办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拟任诊所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7.诊所规章制度

8.诊所设备、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及数量清单

9.授权委托书

三、办理方式

联系方式:0595-87310816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世纪大道841号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108号卫健局窗口

交通指引:乘坐5路、7路公交车于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四、注意事项

1.县卫健局将于经营者取得《诊所备案信息表》一个月内,指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检查中发现实际情况与备案内容不符的,立即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备案。

2.经营者取得《诊所备案信息表》后,应及时将医师和护士变更注册到其诊所,对于未及时注册的,县卫生健康局将组织查处。

3.县卫生健康局对诊所进行日常监管,发现不良就医行为在取消备案的同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来源 | 惠安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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