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诊所执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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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述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开办诊所,并在诊所营业前备案: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四)不属于以下任一情况: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1.《诊所备案信息表》
2.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营利性诊所营业执照
4.诊所设计平面图
5.申办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拟任诊所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7.诊所规章制度
8.诊所设备、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及数量清单
9.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0595-87310816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世纪大道841号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108号卫健局窗口
交通指引:乘坐5路、7路公交车于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1.县卫健局将于经营者取得《诊所备案信息表》一个月内,指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检查中发现实际情况与备案内容不符的,立即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备案。
2.经营者取得《诊所备案信息表》后,应及时将医师和护士变更注册到其诊所,对于未及时注册的,县卫生健康局将组织查处。
3.县卫生健康局对诊所进行日常监管,发现不良就医行为在取消备案的同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来源 | 惠安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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