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
惠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文件
惠公消通〔2015〕5号
关于开展圣诞元旦“零点行动”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圣诞、元旦将至,各类娱乐、庆祝、民俗活动频繁,生产经营、商品流通活跃,人流、物流剧增,致灾因素明显增加,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和重特大火灾易发期。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圣诞、元旦两节期间消防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大队决定在全县统一开展“零点”消防安全夜查行动(以下简称“零点行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零点行动”分两个时段开展。第一时段为圣诞期间,时间为
二、检查范围
(一)影剧院、礼堂等放映、演出场所;歌舞厅、电子游艺等娱乐场所;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网吧、健身房等营业性休闲、健身场所;桑拿洗浴、宾馆等服务场所。
(二)饭店及夜间营业的商场、市场、地下出租空间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节日庆典、展览、展销、文艺、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
(四)节日宗教活动场所。
(五)烟花爆竹燃放场所。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娱乐服务场所是否违规超员经营,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是否违规在室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
(二)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在营业期间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三)单位和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置技能。
(五)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许可,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各单位应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五、大队将依法对抽查范围单位实施监督抽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社会各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可通过(电话:96119)进行举报、投诉。
惠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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