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法律援助网上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2-24 16:57:00
惠安县法律援助网上申请指南


一、惠安县法律援助中心欢迎您,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在微信上免费申请我们的法律援助:
(一)收入低于所在县(市、区)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的低收入群体;
(二)现役军官、士兵、文职干部、具有军籍的学员和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军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未成年弟妹和其他具有法定抚养关系的人员;
(三)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人员;
(四)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
(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老年人;
(六)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
二、我们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刑事诉讼辩护、代理;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
(三)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
(四) 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
(五)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
(六)请求国家赔偿;
(七)公证;
(八)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害人请求赔偿;
(九)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
三、按照《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您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相关证据;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有关代理权的证明。
重要提示: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包括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就业状况、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
四、您可以随时在微信上查看申请进度,及时补充所需的材料。
五、如果您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我们会在微信上回复、并告知您在限定时间内补全材料,若您没在限定的时间内补全材料,视您撤回原申请;若您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不属于本法律援助机构管辖,我们会将您申请转交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如果您申请的事项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我们将不给予援助并告知您。请您及时在微信上查询、关注您申请事项的办理进度。

  申请渠道:     
       微信小程序搜索【惠安县掌上法律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