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1200-2026-00025
    • 备注/文号:惠政文〔2026〕6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1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6-04 10:09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惠安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已经县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惠安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

      一、前言

      为建立健全惠安县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声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有关法律、标准和规范,结合惠安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惠安县县城建成区,具体为:东至灵山工业区,西至福建达利食品集团公司,北至X310辋紫公路,南至螺阳镇锦水村、S56泉州环城高速,总面积30.56平方千米。其中,针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的划定,重点在惠安县螺城镇、螺阳镇建成区开展。

      三、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5.《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7.《泉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年)》

      8.《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泉政办〔2022〕46号)

      9.《泉州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指南(试行)》

      10.《惠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

      11.《惠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四、划分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噪声敏感区域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本方案划分原则如下:

      1.现状优先。以用地、建筑物分类和分布现状为优先依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国土调查成果等确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2.边界清晰。充分利用行政区边界、交通线路、地形边界等划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边界。

      3.便于管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应便于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

      4.适时调整。根据区域城建开发、建筑物实际使用功能调整等情况,适时进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调整。

      五、划分结果

      按照《泉州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确定惠安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11个,划定结果见附表和附图。

      六、划分说明

      1.本次划分以2023年度的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最新遥感影像图及现场调研结果进行划定。

      2.划定区域范围内已明确用地性质分类,但尚未建设地块,本次划分按照其最新使用功能进行划分。

      3.本次划分工作重点针对县城建成区内学校、医院、机关团体、已明确边界的住宅小区等区域进行划分。

      七、管理规定

      1.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第八十八条有关规定执行。

      2.部门职责根据《泉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年)》《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泉政办〔2022〕46号)中涉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相关条目进行职责分工。

      3.涉及违法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八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针对本次划定工作暂未划入且经查证属于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区域,可参照上述文件中相关管理条目进行管理。

      5.若因建筑物属性、用地性质或规划发生根本变化可实施动态修编,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调整程序参照划分方法执行。

      6.本方案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7.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八、附表及附图

      附表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统计清单

    集中区域编号

    集中区域名称

    集中区域边界

    集中区域面积(平方千米)

    JZQ001

    科山中学北关社区区域

    东霞路→学园路→君悦巷→学园路→惠泉北路→瑞安街

    0.2088

    JZQ002

    县医院君临世纪小区区域

    西苑路东侧→西苑路南侧→中山北街东侧→乐园街南侧→建设北街西侧→惠兴街北侧

    0.1233

    JZQ003

    实验小学中新花园区域

    中山北街→惠兴街→建设南街→八二三东街

    0.2063

    JZQ004

    螺城中学科山花园区域

    驿埔巷→八二三西街→中山南街→南阳路→石门坑路

    0.1870

    JZQ005

    惠安一中海西上城区域

    中山南街→八二三东街→建设南街→南阳路

    0.2994

    JZQ006

    世纪骏园小区区域

    南阳路→世纪大道→溪滨路→霞苑路

    0.2206

    JZQ007

    八二三小学新亭尾小区区域

    世纪大道→南阳路→建设南街→广海路

    0.2469

    JZQ008

    万盛凤凰城区域

    新宏路→霞苑路→溪滨路→万盛凤凰城小区西侧边界→白太阳山

    0.2286

    JZQ009

    嘉惠中学区域

    嘉惠中学东侧边界→溪滨路→龙凤路→白太阳山

    0.1213

    JZQ010

    恒大华府凤凰城实验小学区域

    龙凤路→溪滨路→恒大华府小区西侧边界→白太阳山

    0.2160

    JZQ011

    禹洲城市广场住宅区域

    狮山路→后窑路→南苑路→禹洲城市广场八期西南侧边界

    0.2154

     

      附图

      附图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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