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3000-2026-00023
- 备注/文号:惠政文〔2026〕52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9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惠安县第二批3处红色文化遗存(未列入革命文物)保护名录予以公布。
涉及的单位要落细落实保护管理责任,按要求设置保护标志,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珍贵的红色资源,在确保红色文化遗存(未列入革命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价值挖掘和传承利用,最大程度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
附件:惠安县第二批红色文化遗存(未列入革命文物)保护名录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惠安县第二批红色文化遗存(未列入革命文物)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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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遗存名称 |
遗存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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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东南地下革命斗争据点―崇武侯伯林厝 |
惠安县崇武镇潮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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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惠安暴动”山后秘密交通站旧址 |
惠安县净峰镇五群村山后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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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共(闽西南)惠安县东南区工委成立地旧址 |
惠安县净峰镇西头村狮头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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