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惠安县财政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各股室、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闽财办〔2020〕6号)以及《关于严格规范做好直达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集中力量推进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建立资金直达基层、有效使用的监管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惠安县财政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筒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组? 长:潘丽萍(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琼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清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晓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桂烽(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刘晓晴(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潘荣仁(预算股股长)
王奋忠(国库股股长)
卢建法(农业股股长)
陈惠龙(经济建设股负责人)
洪 玲(教科文股负责人)
黄利福(行政政法股负责人)
刘 鹏(国资企业股负责人)
蔡伟琼(社会保障股负责人)
何新木(监督评价股股长)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及财政部、财政厅有关要求,研究提出相关工作措施建议,明确责任分工。
2.统筹研究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总体思路、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3.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直达资金管理、监控及系统建设相关工作。
4.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二)领导小组成员股室主要职责
局相关业务股室要按照省财政厅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直达资金日常工作。
1.预算股牵头细化我县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牵头做好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管理制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2.国库股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汇总分析直达资金滞留原因,研究制定预警规则,制定直达资金预算执行配套制度,组织开展直达资金相关培训。
3.农业股负责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核实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
4.各业务股室负责对口资金监控工作,跟踪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导入指标、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对象等相关信息,核实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
5.监督股牵头加强直达资金财政监督,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6.国库支付中心提高直达资金集中支付效率,做好运维工作,根据局相关业务股室工作需求完善信息系统,确保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监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研究部署重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提出推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业务股室要加强和预算部门联系,配合部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积极联系部门了解直达资金使用、补贴发放等情况,按规定用好直达资金;及时关注直达资金支付进度,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做到事前编目标、事中有跟进、事后有评价,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共同做好我县直达资金工作。
惠安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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