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惠享新年”助企稳岗促就业十五条措施实施细则
时间:2024-01-07 09:18 浏览量:

  一、省外务工人员节日留惠补助(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春节期间(2024年2月10日至2月17日)留惠(泉州范围内)且在本县工作累计满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省外务工人员;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2.补贴标准

  对春节期间留惠的省外务工人员,按在本县工作累计年限给予发放节日留惠补助,满1-3年的给予300元/人补助,第4年起每满1年增加100元补助,每人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元;有直系亲属来惠陪同过年的额外一次性补贴1000元。

  3.申报流程

  在职省外务工人员所在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惠安县企业2024年春节期间留惠补助申报表》(附件1),留惠人数及补贴金额由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审核后填写;

  (2)《惠安县企业2024年春节期间留惠补助花名册》(附件2);

  (3)省外务工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前两位及住址均为省外);

  (4)省外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明细;

  (5)省外务工人员直系亲属往返惠安交通票据复印件或相关佐证材料;

  (6)省外务工人员直系亲属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或相关佐证材料;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三楼)

  联系人:胡思婷 联系电话:87817206

  二、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2024年春节后返岗的“四上”企业的非福建户籍员工(须连续参加2024年2月、3月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四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此政策可与节日留惠补助同时享受);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2.补贴标准

  2024年2月23日前返岗的按每人600元发放返岗补贴。   

  3.申报流程

  2024年春节后省外返岗务工人员所在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惠安县企业2024年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申请表》(附件3)

  (2)《惠安县企业2024年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花名册》(附件4)

  (3)省外务工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补贴人员2024年2月、3月份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明细;

  (5)申请补贴人员2024年1月份工资流水。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三楼)

  联系人:胡思婷 联系电话:87817206

  三、“点对点”返岗服务补贴(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2024年2月2日至3月9日期间,惠安县企业、民办非企业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车、铁路、包机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员工(20人及以上)的。

  (2)企业“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返岗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交《惠安县2024年返岗员工服务保障补贴报备表》(附件5)进行报备

  (3)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2.补贴标准

  按照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给予7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流程

  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惠安县2024年返岗员工服务保障补贴申报表》(附件6)

  (2)《惠安县2024年返岗员工服务保障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7);

  (3)企业返岗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返岗员工2024年2月、3月养老或失业保险缴费明细;

  (5)企业返岗员工2024年1月工资流水;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租用交通工具发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三楼)

  联系人:郑雅萍 联系电话:87619215

  四、省外务工人员来惠就业补贴(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对于2024年2月至4月首次自行来惠就业、创业的,与惠安县企业、民办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个月以上的。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2.补贴标准

  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3.申报流程

  省外务工人员所在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2024年省外务工人员来惠就业补贴申报表》(附件8)

  (2)《2024年省外务工人员来惠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9);

  (3)省外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省外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明细;

  (5)省外务工人员1个月工资流水;

  (6)企业2024年1月员工花名册;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三楼)

  联系人:郑雅萍 联系电话:87619215

  五、吸引本地人员“返惠”就业(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本地户籍人员首次返惠就业(2023年无在惠社保缴费记录);

  (2)2024年首次与惠安县企业、民办非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3)参加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满3个月;

  (4)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2.补贴标准

  一次性奖励1000元。

  3.申报流程

  返惠就业人员所在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2024年惠籍人才“返惠”就业一次性奖励申请表》(附件10)

  (2)返惠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返惠就业人员3个月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明细;

  (4)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三楼)

  联系人:陈君茹 联系电话:87373699

  六、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企业减员率不高于2022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

  (2)2024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2024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月份的60%);

  (3)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2.补助标准

  对经县工信商务局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2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4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4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月份的60%)的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2024年2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2024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月份的60%,按5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2024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月份的70%,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申报流程

  经县工信商务局认定后,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2024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申请表》(附件11)

  (2)县电力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2月用电清单及缴费发票;

  (3)2024年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经银行盖章)和工资发放承诺书(花名册和工资需提供纸质版与可编辑电子版)附件12附件13);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柯思凡 联系电话:87390967

  七、支持高技能、专技人才来惠就业(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2024年以来首次与惠安县企业、民办非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高技能、专技人才;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2.补助标准

  给予高级技师及以上、高级职称人员发放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技师、中级职称人员发放3000元补贴,高级工、初级职称人员发放1000元补贴。对招用高技能、专技人才的惠安县企业、民办非企业按个人补贴标准的50%发放一次性吸纳高技能、专技人才补助。

  3.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https://bmhqpt.qzdsj.net进行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惠安县高技能、专技人才来惠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4);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技能、专技人才身份证复印件;

  (4)技能等级或职称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职改部门出具的证书为准;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需经人社部官网(http://zscx.osta.org.cn/)查询得到的才予认可);

  (5)聘用(劳动)合同;

  (6)高技能、专技人才3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

  (7)企业实际支付薪酬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陈茹楠 联系电话:87395118

  八、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惠就业创业(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首次在我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2022年及之后毕业);

  (2)已具有我市户口(含集体户),在泉州辖区内户籍地与就业创业地不一致的(含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无需迁移户口;

  (3)毕业首次在我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县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毕业生仍在岗;

  (4)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1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5)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

  2.补贴标准

  (1)一次性生活补贴。一次性补助每人1万元,其中属我县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补助每人1.2万元。

  (2)社保补助。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予以补助,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不与《泉州市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泉政办〔2021〕1号)等规定重复享受。

  3.申报流程

  毕业生个人通过“泉州人才港湾网”(https://www.qzrcgw.gov.cn/),点击“涌泉行动政策申报”,进入“一次性生活补贴、社保补助、税费资助等补贴政策”页面,根据提示填写信息,进行申报。

  联系人:郑萍萍 联系电话:87352258

  九、评选星级“引工大使”(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惠安县企业员工2024年2月-3月份从泉州地区以外为本企业引进新员工;首次在惠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或失业保险1个月以上;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2.补贴标准

  五星级大使(3名,引工30名及以上)、四星级大使(5名,引工20名及以上)、三星级大使(10名,引工10名及以上),分别发放1万元、6000元、3000元奖励金。

  3.申报流程

  “引工大使”所在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惠安县2024年度星级“引工大使”申请表》(附件15)

  (2)《惠安县2024年“引工大使”引进人员花名册(附件16)

  (3)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4)所引进新员工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明细;

  (5)所引进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陈娇娇 联系电话:87390967

  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招工引才(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为我县企业引进取得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劳动力必须是户籍地在泉州市以外、初次在惠安县企业稳定就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引进劳动力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1个月以上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2)补贴申报长期有效。

  2.补贴标准

  每引进1人奖励补贴1000元。

  3.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申请对象的资质(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 ;

  (2)引进劳动力的情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引进劳动力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缴交社会保险凭证(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历年缴费明细)等;

  (4)向用工企业成功引进劳动力的佐证材料(申请对象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等),接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引进劳动力奖励申请表》(附件17);

  (6)《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附件18)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陈娇娇 联系电话:87390967

  十一、鼓励老员工引进新员工(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惠安县企业员工从泉州地区以外新引进熟练工(接收企业认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新员工初次在泉州市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

  (2)补贴申报长期有效。

  2.补贴标准

  每引进1人给予500元奖励补贴。

  3.申报流程

  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企业申领奖励补贴前,应事先将引进新员工前两个月的员工花名册、员工签领(或银行发放流水账)的工资发放表等材料送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2)《申请引进劳动力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9)

  (3)企业统一汇总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附件20)

  (4)《引进新员工后的企业员工花名册》(附件21);

  (5)引进人员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缴交职工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

  (6)企业委托老员工引进新员工委托书(一式两份);

  (7)引进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陈娇娇 联系电话:87390967

  十二、支持企业赴外招工引才(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省外、市外省内其他地区招聘活动的;企业自行组织到省外、市外省内其它地区举行或参加招聘活动并经当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

  (2)补贴申报长期有效。

  2.补助标准

  分别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市外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2次)。

  3.申报流程

  企业按隶属关系向组织招聘(自行外出举行或参加招聘活动的应先行向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备)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企业自行外出招聘报备表》(附件22)(一式两份);

  (2)《省际一次性劳务补助申请表》(附件23)(一式两份);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外出招聘邀请函或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参加招聘会展位费发票、行程佐证材料和招聘现场图片复印件(公益性招聘会展位费发票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陈娇娇 联系电话:87390967

  十三、鼓励大中专生参加研学实践(办理单位:团县委)

  (一)研学实践基地补贴

  1.申报条件

  (1)在惠安县域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民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能够为大中专在校生或毕业生提供参访研学、实习实践、宣传推介等服务;

  (2)基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5日;

  (3)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2.补贴标准

  对2024年第一季度接待大中专生团队到访参观研学的基地,人数在10-30人的给予补贴1000元/团队,人数在30人以上的2000元/团队。

  3.申报流程

  企业经各镇、工业园区团组织推荐,向团县委申报研学实践基地;被认定为研学实践基地的企业,可向团县委申请补贴,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惠安县2024年研学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24)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惠安县2024年研学实践基地补贴申报表》(附件25)

  (4)研学实践活动参观人员花名册(附件26);

  (5)研学实践活动现场照片。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扬帆计划”实习补贴

  1.申报条件

  (1)2024年第一季度到我县研学实践基地参与“扬帆计划”实习满15个工作日的大中专在校生;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2.补贴标准

  给予实习生补贴500元/人。

  3.申报流程

  研学实践基地及实习生需在“福建省扬帆计划”小程序上注册并建立实习关系;实习结束后,由研学实践基地统一向团县委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扬帆计划”小程序   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学生操作手册

  (1)《惠安县2024年“扬帆计划”实习补贴申请表》(附件27);

  (2)实习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实习生考勤记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共青团惠安县委员会

  (惠安县霞苑路惠安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联系人:洪燕翎 联系电话:87382711

  十四、落实项目不停工奖补(办理单位:县发改局)    

  1.申报条件

  (1)春节假期(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八)不停工,且日均施工人数超25人(含25人)的县级在建重点项目;

  (2)正月初十前复工的县级在建重点项目;

  (3)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5日。

  2.补助标准

  (1)春节假期(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八)不停工,且日均施工人数超25人(含25人)的县级在建重点项目,给予施工单位一次性奖励3万元;

  (2)对于正月初十前复工的亿元以下县级在建重点项目,给予3000元慰问金;亿元以上(含亿元)县级在建重点项目给予6000元慰问金;

  (3)每个项目施工单位仅可申报一项补助。若项目存在分期建设的,需提供项目分期建设依据;若项目存在多个施工单位的,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施工单位为准。   

  3.申报流程

  春节假期不停工项目奖励金。对于春节假期不停工的县级在建重点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先行现场走访慰问,收集施工单位填报的《2024年春节假期不停工项目在岗施工人员名单》、春节假期在岗人员薪资证明等材料,并会同项目业主核实在岗人员数量,于3月5日前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统一向县发改局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获得奖励资金的施工单位原则上应将奖励金用于春节假期不停工项目一线施工人员奖补及相关经费支出。

  (1)《2024年春节假期不停工项目奖励申报表》(附件28)

  (2)《2024年春节假期不停工项目在岗施工人员名单》(附件29);

  (3)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现场施工(慰问)图片(体现施工人数);

  (5)施工人员到位签到表(连续八天);

  (6)拨款账户信息(施工单位);

  (7)在岗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施工单位2024年1-2月份工资发放清单(需包含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银行卡等信息)。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早复工重点项目慰问金。对于正月初十前复工的县级在建重点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提前对项目进行审核并走访慰问后,先行垫付慰问金,于3月5日前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统一向县发改局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2024年春节期间早复工重点项目慰问申报表》(附件30)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现场施工(慰问)图片(体现施工人数);

  (4)施工人员到位签到表(正月初十前);

  (5)拨款账户信息(主管单位)。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发改局

  (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城建集团大楼)

  联系人:庄冰兵 联系电话:87380050

  十五、“来惠安过大年”系列活动(办理单位:县总工会)

  1.申报条件

  (1)工会组织关系在惠安县且春节假期留在惠安县域内的泉州以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2)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28日-2月6日。

  2.补贴标准

  (1)观影大礼包(含电影套票2张),领取地点:惠安县螺阳镇禹洲广场万达影视院,使用期限:2024年2月7日-15日;

  (2)全家福游园券(含亲子游园套票2张,可携带儿童),领取地点:惠安县黄塘聚龙小镇吻峰台松鼠部落,使用期限:2024年2月10日-25日。

  3.申报流程

  职工登录惠工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来惠过年”页面,根据提示内容填报申领信息,选择“来惠过大年电影套票”或“来惠过大年亲子游园票”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审核于2月5日前发送信息至个人手机,申领人在有效期内自行前往活动地点凭个人身份证和手机信息领取票券。

  联系人:周婷 联系电话:8761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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