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 |
公开时间 |
林锦川对福建锦双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承包单位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负有管理职责案 |
林锦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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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0日,惠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建锦双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厂房出租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问题。林锦川作为该公司的总经理(法人代表),负责该公司所有日常业务的工作,对福建锦双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与承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职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裁量基准,决定对福建锦双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锦川处:1.罚款。 |
惠安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11月30日 |
附件:惠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林锦川对福建锦双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承包单位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负有管理职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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