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0-0100-2024-00049
- 备注/文号:惠人社〔2024〕10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4
根据《中共惠安县委组织部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惠安县技能大师评选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惠人社〔2019〕56号)文件精神,决定评选2024年度惠安县技能大师。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一)申报对象。凡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民营、合资、股份制和个体经济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从业十年以上,并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技能人才,可申请参加2024年度惠安县技能大师的评选。为鼓励培育新人,已获评县级以上技能大师称号的,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二)申报条件。参加惠安县技能大师评选的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社会和所在单位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且符合《惠安县技能大师评选实施方案(试行)》(惠人社〔2019〕56号)规定的条件。
二、推荐名额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各镇(园区)可推荐不超过3个;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可推荐不超过2个。
三、申报材料
各镇(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收集候选人材料,择优确定本地区或本单位的候选人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式2份):
(一)《惠安县技能大师申报表》(见附件1)及二寸个人标准照2张。
(二)《惠安县技能大师评选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
(三)先进事迹材料。由申报人工作单位组织撰写不少于12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材料中应全面反映候选人的职业道德、精湛技能、突出业绩和为企业生产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材料格式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对照《惠安县技能大师候选人评分表》(见附件6)的要求,提交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专利、所获荣誉、业绩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封面格式见附件4),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五)反映候选人不同场景的工作照5张,打印在A4纸上。
(六)各镇(园区)、行业主管部门须对本系统、本辖区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按照推荐名额统一汇总填写《惠安县技能大师推荐汇总表》并盖章(附件5)。
以上材料(三)、(四)、(五)应设计个人封面、目录,整理装订成册。材料(一)和(六)需单独提交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发动选拔工作,并根据参选条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照一定程序择优推荐,并在申报表相应栏填写意见、盖章,于1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泉州市惠安技术学校实训楼四楼鉴定站(螺阳镇东风村前宅268号)。
(二)请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材料要求和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联系人:吴老师、刘老师 电话:0595-87323595
电子邮箱:997316005@qq.com
附件:1.惠安县技能大师申报表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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