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严格对照推荐范围和条件,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挖掘典型、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拟推荐我县“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
一、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惠安县涂寨镇涂寨村民委员会;
二、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曾惠兰 惠安县黄塘镇接待回族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7日起至5月6日止(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中共惠安县委统战部反映。
联系电话:0595-87396630;
通讯地址:泉州市惠安县城建集团大楼1004室。
附件:1.惠安县涂寨镇涂寨村民委员会主要事迹
2.曾惠兰主要事迹简介
中共惠安县委统战部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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