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0-0100-2024-00028
- 备注/文号:惠人社〔2024〕42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安县总工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学技术、练技能、比学赶超的热情,发现和挖掘一批优秀西式面点技术人才,进一步加强我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年初竞赛计划,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安县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4年惠安县西式面点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安县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泉州市惠安技术学校
本次竞赛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工作。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泉州市惠安技术学校,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筹备等工作(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项目(职业):糕点面包烘焙工、糕点装饰师两个项目
(二)竞赛时间:2024年5月16日。竞赛议程详见竞赛手册。
(三)竞赛地点:泉州市惠安技术学校(惠安县德诚医院西侧)。
(四)竞赛标准和内容
竞赛以国家职业标准“糕点面包烘焙工”“糕点装饰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为标准进行。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办法,试题从泉州职业技能评价题库中抽取;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的办法进行,由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人员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并结合实际进行命制。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选手的竞赛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理论成绩×20%+技能成绩×80%。团体成绩=参赛代表队选手总分之和÷选手数,若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成绩高的选手或团队名次排在前面。
(五)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设中职学校在校学生组、成人组两个组别。
1.学生组仅参加糕点面包烘焙工项目,参赛对象为惠安县辖区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2.成人组参赛对象为在我县从事西式面点等技术工作人员,一般应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推荐,组委会办公室同意方可参赛。
3.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全省、泉州市、惠安县“技术能手”荣誉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六)组队形式
1.成人组组队形式原则上由各企业单位组成代表队。代表队必须有领队1人,参赛选手男女不限,每支参赛队伍不超过3名选手;学生组最多配2名指导老师。以个人形式报名的参赛选手汇总后组成综合代表队,综合代表队选手不限制具体人数。
2.参赛选手可自带必备工具。
(七)竞赛报名时间及材料
1.《2024年惠安县西式面点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学生组:附件2,成人组:附件3)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彩色2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4.需提供从事西式面点工作3年年限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5.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电子标准照片(像素大小90×110×24,后缀名为jpg文件,小于20K)、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等,电子档材料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qzhajx2066@163.com,邮件命名为:单位+姓名,纸质材料于竞赛报到当天提交,并由县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工作联系人:王达波 电话:0595-87330060)
(八)参赛费用
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竞赛技术工作组、裁判组参赛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竞赛承办单位承担;参赛选手及其他相关人员参赛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奖励办法
(一)参赛队伍分为学生组和成人组两个赛道,根据各组得分高低分别产生一、二、三等奖。奖项的设置总数一般不超过该竞赛项目参赛人数的20%,其中一等奖5%、二等奖7%、三等奖8%。为鼓励参赛队员积极性,再评出优胜奖若干名,获奖者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获奖。
(二)获得成人组项目第1名的选手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授予“惠安县技术能手”称号,并向县总工会申请授予“惠安工匠”称号。对成人组获得竞赛第1-3名的选手颁发“金牌惠安师”“银牌惠安师”“铜牌惠安师”称号,同时分别给予1000元、600元、300元。
(三)对本次竞赛理论和技能操作成绩均达到60分(含)以上的选手,可向市人社部门分别申请糕点面包烘焙工、糕点装饰师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四)对获得团体总分第1名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五)对本次竞赛中组织积极、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竞赛主办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发动相关行业人员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竞赛组委会要强化监督,严格竞赛标准,严肃考务考风,确保竞赛公开、公正、公平。组委会办公室要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勤俭节约办赛,避免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务求工作实效。
(三)竞赛承办单位要根据竞赛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赛事具体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竞赛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四)各领队要做好本参赛队所有参赛人员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参赛队所有参赛人员严格遵守竞赛组委会的有关规定。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安县总工会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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